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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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5-14
主题:
转学
内容: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湖南老家的小孩,今年下半年就要读初三了,父母离异,抚养权在父亲那边,母亲户口2017年已经转到深圳,在深圳上班,一直有交医保,现在小孩想转到深圳来读初三,可以转吗?如果可以的话,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5-21
答复时间:
2025-05-21
答复单位:
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转学收悉。 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核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插班学位申请有关要求,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需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光明区实际居住满1年(入学前一年5月31日前)并在网格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父母一方须在本市有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交记录且为正常缴交状态,入学报名前一年5月(含5月)起到资料审核期间连续不中断。此外,根据深圳市中考政策相关要求,没有深圳市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深圳市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补录或中职学校注册入学。原就读学校为深圳以外学校的非深户籍学生,请审慎选择申请初中年级插班学位。光明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具体政策您可在“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政策通知”栏目了解。如后续仍有疑问,请拨打光明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88211352或88211307。 感谢您对光明教育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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