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timor
留言日期:
2025-06-05
主题:
关于连续居住累计积分的问题
内容:
领导您好, 我们现在报名初中深圳深实验中学 这所中学应该是面向全区招生的 情况是这样的 我们是孩子小学的时候我们在光明买了商品房, 但是我们是从小孩出生就一直在光明有登记居住了, 小学买房之后 搬到了 房产所在的地方居住 请问这样的情况 我们算连续居住十二年 还是只能从我们搬到新家之后开始累计积分 积分计算一直困扰我们 盼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07
答复时间:
2025-06-07
答复单位:
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关于连续居住累计积分的问题收悉。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核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学位申请以实际居住为原则,申请现住址对应片区的学校。学位申请时填写的住址为现住址的相关信息,按现住址提供的住房材料为依据,经审核通过后积分。拥有合法产权房(用途为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光明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具体政策您可在“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政策通知”栏目了解。如后续仍有疑问,请拨打光明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88211352或88211307。感谢您对光明教育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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