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TONY
留言日期:
2025-10-10
主题:
请问下毕业生档案邮寄到光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必须要包含转递单啊??
内容:
是否有转递单的模板?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0-15
答复时间:
2025-10-15
答复单位:
区人力资源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毕业生档案邮寄是否必须要包含转递单的问题已收悉。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工作人员于10月13日核查相关情况,我局回复黄先生如下内容:尊敬的黄先生您好,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毕业生档案邮寄需根据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明确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信息,随档案材料密封后,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严禁个人自带档案。光明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为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接收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科裕新村11栋1楼。如仍有相关疑问,欢迎拨打咨询电话0755-33183100、0755-88212064。感谢您对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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