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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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11-16
主题:
建议大雁山森林公园允许中小型宠物狗进入
内容:
大雁山森林公园环境优美,但平时游人较少,只有周末,附近市民才会进山徒步。建议公园允许中小型宠物狗进入。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1-21
答复时间:
2025-11-21
答复单位: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建议大雁山公园允许中小型宠物狗进入的问题已收悉。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经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除携带工作犬、导盲犬、扶助犬或者为动物开设专门服务区域外,禁止携带犬、猫、家禽及观赏鸟类等动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未经同意的室外公共场所;公园等公共场所禁止携犬进入。因此,目前您提出的建议与现行的法规存在冲突。 目前大雁山森林公园入口旁有一个宠物友好公园,内含宠物厕所、萌宠秋千、跳高牌等一系列与宠物互动的设施,您可以带您的爱犬在营地内安全合法的活动。感谢您对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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