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汤姆猫
留言日期:
2026-05-20
主题:
租住凤凰茶林花园是否居住登记申请插班光明区内的小学
内容:
尊敬的政府工作人员,我目前小孩在老家上学,近期想把小孩接过来光明区插班上小学。 以下是我的个人情况: 1、宝安区户籍,配偶及子女非深户(广东韶关户籍) 2、一子一女今年秋季后分别上4年级和2年级 3、目前还未在光明区租房登记 4、计划租住光明凤凰茶林花园 请问我的情况,小孩有可能插班上光明区的小学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5-25
答复时间:
2026-05-25
答复单位:
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诉求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位申请是以家庭为单位,实际居住为原则,适龄儿童及监护人需满足在申请学位当年4月30日前在学区内在网格做好居住登记并实际入住,申请住址对应片区的学校,您可以查看《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了解居住所在社区可以申请的学校。因此,你的情况暂时不满足以上条件,如仍需插班,您可在2027年4月30日前实际入住光明区,并做好网格登记后再进行报名。光明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具体政策您可在“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政策通知”栏目了解。如后续仍有疑问,请拨打光明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88211352或88211307。 感谢您对光明教育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承办单位: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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