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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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6-07-14
主题:
关于面向个人申请的保租房后期续约问题
内容:
深圳光明区申请的保租房,主申请人为深户,共同申请人为非深户配偶,深户小孩,如果在后期租住期间和后期续约期间,主申请人如果因为工作离职成灵活就业人员,无法找到合适工作,缴纳不了正常的职工社保,只能个人自主缴纳深圳市灵活就业社保,还满足后期续租条件么,请帮忙解惑,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7-21
答复时间:
2026-07-21
答复单位:
区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咨询的保租房续租问题收悉。具体情况如下:根据《光明区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个人申请光明区保租房需符合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等条件。第二十三条,光明区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单次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期限届满后仍然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承租人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申请续租。我局将根据《光明区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细则》重新审查您的入住资格条件,合同期限届满后符合规定的,可提出续租申请。感谢您对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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