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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转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转发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9年 04月 1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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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转发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安全管理的通知》(深建物业〔2019〕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阅,深刻吸取3起威旺407EV物流车充电自燃的安全事故教训,按照通知内容并结合以下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一、督促充电设施运营商完善设备台账及定期履行设备保养维护等职责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督促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完善设施管理台账、履行安全巡查和设备保养维护等职责,定期派专人对本小区已装设的新能源充电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及维护工作,并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严格管控新能源充电设施安全风险。

  二、加强新能源充电设施装设区域值班巡查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值班巡查,发现充电桩存在电线裸露和运行不良的情况,应及时联系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整改,严防线路过热、过载、短路爆燃或漏电伤人等安全事故;发现住户私拉电线为电动汽车充电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劝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遭遇新能源汽车燃烧时,在报警的同时,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灭火救援规程和锂电池生产仓储使用场所火灾扑救安全要点的通知》(公消〔2016〕413号)要求,科学、迅速地进行应急处置。

  三、做好物业小区新能源汽车安全充电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新能源汽车安全充电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电梯广告屏、业主微信群等途径广泛宣传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知识,提高小区住户安全防范意识。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转发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安全管理的通知.zip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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