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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 10月 1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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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和奖补管理办法》第五条,申请认定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的,应当是在我市依法设立的企业、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以及承担职业培训职能的其他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