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资助标准(含税):
(一)承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给予最高为期5年、每年20万元的生活资助。
(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给予最高为期5年、每年20万元的生活资助。
(三)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给予最高为期3年、每年20万元的生活资助。
(四)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负责人,给予最高为期4年、每年15万元的生活资助。
(五)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给予最高为期3年、每年8万元的生活资助。
(六)新引进的曾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的负责人,在支持期结束后来光明区从事基础前沿交叉领域的研究,经重点科研机构自主推荐,给予最高为期5年、每年10万元的生活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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