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服务 > 就业服务 > 常见问题
日期:2026年 06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字号:大中小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2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首次补贴申请。所在企业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为相关人员提出首次补贴申请的,最晚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为其提出后续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