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民办学校:
为继续做好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彰显教育公平,2018-2019学年,新区继续坚持选派优秀的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现就第四批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教师交流任教考核工作及第五批公、民办学校教师交流任教人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公、民办学校教师交流任教人员考核工作
6月份,我局将启动2017-2018 学年公民办结对帮扶和交流任教人员的考核工作,交流任教教师个人考核评分由派往学校负责考核,请各学校根据交流教师工作情况及表现进行考核评分,文体教育局将根据各校考核评分情况确2017-2018学年度公民办交流优秀教师人选。各交流的民办学校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考核工作,负责双方学校的协调、联络,进行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对照评分细则进行总结评分,所有材料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尽量以电子档案为主,原始纸质材料为辅。公办学校要全力做好配合工作,文体教育局将在6、7月份到民办学校检查核实。
二、第五批公、民办学校教师交流任教安排
1.第五批公、民办学校教师交叉任教指标共100名,公、民办教师各50 名,详细安排见附件7。
2.第五批交流任教时间为2018-2019 学年度一学年,期间由派出学校和派往学校双重管理,以派往学校管理为主。
3.交流任教教师组织和人事关系、岗位保留在原学校,享受派出学校在职干部、教师的同等待遇,并按照前一学年度待遇由原学校发放工资。
三、有关要求
1.新区新入职的公办学校教师从任教第三年起分批到民办学校任教。新区历届骨干培训班学员优先安排参加交流任教。
2.在交流任教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派出学校在教师年度考核中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交流结束后,交流任教教师回派出学校工作,派出学校安排原工作岗位或上一级工作岗位。
3.民办学校在选拔交流教师时,充分预估选派人员工作稳定性,多向学校有提拔、培养意向的行政、骨干教师倾斜,尽可能减少派出人员流失,留住人才。同时,在交流教师结束任教工作的五年内,新区公办学校不能聘用该教师。
4.公民办结对学校多组织学生层面的学习交流,尤其是公办学校更要积极、主动创设条件,邀请民办学校学生参与两校交流、学习活动。各公、民办学校要根据下达指标做好宣传动员,切实选派优秀教师参加交流任教,提前与拟派往学校沟通。
四、材料报送
1.第四批公、民办学校教师交流任教人员考核材料报送清单:
(1)第四批公、民办结对帮扶工作总结(由交流的民办学校提供,总结需包含2017-2018学年交流结对情况介绍、好的经验做法、成绩与成效、建议等内容,要求事例详实,数据准确)
(2)光明新区公民办中小学结对帮扶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3,由民办学校负责填写,双方学校盖章,由民办学校报送)
(3)光明新区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任教工作考评评分表(附件4、5,由公、民办交流教师本人填写,交由任教学校评分后双方学校盖章,由民办学校统一报送,其中学校评分不能有相同的分数出现)
(4)光明新区交流任教教师学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6,由公、民办交流教师本人填写,交由任教学校考核后,双方学校盖章,交由民办学校统一报送,最后公办学校教师的考核登记表由学校人事干部存入个人档案)
以上材料由民办学校在2018 年6月22日前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至教育科203室,电子稿发送至QQ邮箱,QQ号为181037084。报送时请分类整理好,电子稿要求将文件及文件夹规范命名(格式如:学校名称+材料名称)。
2.第五批公、民办学校教师交流任教申报材料清单:
(1)光明新区第五批公民办学校教师交流申报名册(附件8)
(2)光明新区第五批公民办教师交流任教申报表(附件9,需贴上电子照片)
(3)光明新区第五批公民办教师交流任教人员简历(格式见附件10,300 字左右)及个人生活照一张(单独命名,格式如:学校+姓名)
以上材料由所属公、民办学校在2018 年6 月22 日前自行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至教育科203 室,电子稿发送至QQ邮箱,QQ号为181037084。报送时请分类整理好,电子稿要求将文件及文件夹规范命名(格式如:学校名称+材料名称)。
特此通知。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2018年5月25日
(联系人:吴鹏圣,联系电话:88211807)
附件4:光明新区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任教工作考评评分表(公办学校教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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