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新区鸿鹄人才及团队认定评估办法》、《光明新区“鸿鹄人才”认定标准(2017)》规定,经专家组对申请评估的人员进行评议,同意薛森强等14人2018年“鸿鹄人才”评估合格。现就评估名单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候选人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地址:光明区第三办公区202室;联系电话:88211817)。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的,取消候选人资格。
附件:光明区教育系统2018年度“鸿鹄人才”评估人员名单.xls
光明区文教育局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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