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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文体教育局关于采购教育系统教龄满30周年纪念章的招标公告

日期:2018年 12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文体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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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文体教育局内部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下列公示项目实行招标,光明区文体教育局采购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响应时间、报价等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

  制作光明区教育系统教龄满30周年纪念章

  二、项目内容

  制作光明区教育系统教龄满30周年纪念章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如分公司投标,则需出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授权(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法人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经营范围:需包含黄金首饰的生产销售;

  (三)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投标单位在深圳能提供完善的产品及相关服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书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于北京时间2019年1月9日15:00前。

  (二)投标单位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标书按要求送达深圳市光明区文体教育局教育科202室(光明大街401号),不符合规定的标书不予受理。

  (三)甲方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五、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人民币23万元。(此价格为控制总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项目要求

  (一)纪念章标准:成色为千足金(含黄金量99.9%)材料制作,每件重量约为11.23克(±0.1克);

  (二)交付时间:于北京时间2019 年4月15日前将纪念章(含包装盒、检测证书)交付甲方;

  (三)严格按照甲方指定样板,精心制作,保证每枚纪念章做工精巧,图案清晰,金成色足;

  (四)投标单位须提供本项目报价清单(含总价),并提供包装盒的样式图。

  七、评分方法及标准

  采取综合评分法。

  深圳市光明区文体教育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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