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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关于公开选调3位教研人员的通知

日期:2019年 01月 0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文体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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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是光明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负责光明区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学研究和指导工作,履行教学业务管理职能,发挥理论指导、实验研究、决策咨询的作用。因工作需要,现向全市招聘3名教研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体育教研员1名

  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生物教研员1名

  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地理教研员1名

  二、招聘范围:

  深圳市公办中小学、教科研部门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教育教学业务、教研组织工作。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对专业水平特别高、专业建设能力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深圳市正编教师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14日(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办法: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含本人一寸彩色近照1张)和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证明、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类资格或培训证明、获奖证书以及学位论文和教科研成果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以快递方式寄到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地址:光明区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智慧城A3栋5D),同时将简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jkyzx@szgm.gov.cn。联系电话:0755-88213189,传真:0755-88213189。

  (二)资格审查

  审核应聘者材料(含简历、证书、教科研成果等)后,符合条件的,将统一通知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

  (三)考核

  1.考核形式:采用代表性专业论文(科研成果)鉴定评比、面试等方式进行测评。

  2.考核成绩的构成:专业论文(科研成果)评比占20%、教学业绩占40%、面试占40%,采用百分制评分,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聘用

  1.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确定为拟聘人员。

  2.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市内调动手续。

  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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