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8年5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公告》有关要求,现对拟聘人员(2人)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7日至1月13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文体教育局教育科(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401号,邮编:518107,联系电话:88211817)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光明区文体教育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深圳市光明区文体教育局将正式申报拟聘人员材料。最终是否聘用,以深圳市光明区组织人事局的审核结果为准。
深圳市光明区文体教育局
2019年1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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