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2019上半年我区将继续组织开展深圳市规范化幼儿园、等级幼儿园评估和复评工作,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一)截至2019年2月28日,取得办学许证满一年的幼儿园须申报深圳市规范化幼儿园验收(以发文时间为准)。
(二)截至2019年2月28日,规范化验收合格满一年的幼儿园可申报区一级幼儿园评估(以发文时间为准)。
(三)截至2019年2月28日,通过区一级评定满一年的幼儿园可申报市一级幼儿园评估(以发文时间为准)。
(四)通过市一级评定满一年的幼儿园可申报省一级幼儿园专访(以发文时间为准),通过省一级专访的幼儿园可申报省一级幼儿园评估(省一级专访及评估的时间另行通知)。
(五)截至2019年6月30日通过评估已满四年的省、市、区一级幼儿园须申报上半年接受复评(以发文时间为准)。
二、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规范化幼儿园:深圳市规范化幼儿园基本情况申报表。
(二)区一级评估:光明区一级幼儿园申报表。
(三)区一级复评:光明区等级幼儿园复评基本情况表。
(四)市一级评估:深圳市市一级幼儿园评估申报表。
(五)省、市一级复评:深圳市等级幼儿园复评基本情况表。
(六)省一级专访:深圳市省一级幼儿园评估申报表。
(七)省一级评估:自评报告、自评说明、评估方案、审查表、档案资料目录、证照复印件、推荐意见,以上均需纸件材料和电子文档。
三、有关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积极做好申报、创建及迎评工作。
(二)申报幼儿园要符合相关督导评估方案的证照要求。
(三)申报材料均需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并于2月18日前报送光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林涵仪,电子邮箱:gmqjydd@szgm.gov.gn。
光明区教育督导室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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