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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清一小学通过光明区一级民办学校评估验收的公示

日期:2019年 06月 1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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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广东省民办中小学校等级督导评估方案》,光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19年6月上旬,组织评估组对清一小学进行了区一级学校评估验收。

  评估组认为,清一小学的办学条件及学校管理的各项指标已达到区一级学校的标准,同意清一小学通过“光明区一级学校”的评估验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光明区清一小学已通过光明区一级学校评估验收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20日-6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用真实身份致电或致函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并留下联系电话,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光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电话:23400036。

  附件:通过光明区一级学校评估的学校名单.doc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6月18日

  (联系人:叶峰,电话:234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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