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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局关于申报光明区第五届督学的通知

日期:2020年 01月 1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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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教科院、各中小学及幼儿园:

  光明区第四届督学的聘期即将届满,按照《光明区兼职督学聘任管理方案》(深光教〔2019〕176号)的精神,为做好光明区第五届督学的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2月6日前。

  二、申报类别

  督学顾问、特聘督学、中小学专职责任督学、幼儿园兼职责任督学、中小学(幼儿园)兼职督学。

  三、申报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督导工作,能够深入一线、深入学校、深入师生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一定的材料撰写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

  (六)督学顾问、特聘督学、中小学专职责任督学、幼儿园兼职责任督学、兼职助理督学具体申报条件分别如下:

  1.督学顾问:各省市教育督导部门推荐的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

  2.特聘督学:区级以上教育部门领导或科室负责人;非教育系统的人大代表;非教育系统的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媒体工作者;教研员;具有三年以上行政工作经验的学校领导;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

  3.中小学专职责任督学:退休或即将退休的校级领导。

  4.幼儿园兼职责任督学:具有三年以上行政工作经验的幼儿园园级领导。

  5.中小学(幼儿园)兼职督学:具有三年以上行政工作经验的学校(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中小学兼职督学须本科以上学历、幼儿园兼职督学须大专以上学历。

  四、申报指标及程序

  (一)申报指标

  全区中小学专职责任督学8人;幼儿园兼职责任督学34人;督学顾问、特聘督学、中小学(幼儿园)兼职督学若干名。

  每中小学校、幼儿园申报名额为1-2名。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申报人填写《光明区督学申报表》;

  2.申报人所在单位在《光明区督学申报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表原件交区教育局教育督导科(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35室,林涵仪处),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jyjjydd@szgm.gov.cn;

  3.区教育局教育督导科对申报和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对初步认定的督学名单进行公示;

  4.区教育局审定,印发聘任文件,颁发聘书。

  五、聘任时限

  聘期为三年,即:2020年2月至2023年2月。

  光明区教育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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