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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华夏中学

日期:2022年 01月 3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标题 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华夏中学
学校名称 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华夏中学
是否为集团化办学 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
学校照片 华夏.png
学校性质 公办
学校类别 初级中学
上级主管部门 光明区教育局
邮政编码 518107
详细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路东周文化公园(西南角)
微信公众号 华夏中学.png
联系电话 0755-27108339
监督投诉电话 0755-29891186
学校介绍

  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华夏中学是光明区政府举办的公立学校,是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下属的初级中学。学校创办于2021年8月,办学规模为36个班,可提供1800个学位。现有36个教学班,师生1900余人。学校占地面积18684.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464平方米,毗邻华夏路、地铁6号线和东周文化公园,交通便捷,环境优美。

  华夏中学在“人心向学”办学思想的引领下,培养了一支心向学生、心向学术、心向学习的榜样教师队伍。学校始终把关注教师成长摆在质量提升和持续发展的首位,致力于打造高效课堂,提升学校整体办学品质。华夏中学教师队伍名校毕业生云集,研究生占71%。

  学校以学生三年在校时间为整体,构建适合学生成长的课程和活动体系,营造心向学习、心向学校、心向未来的文化氛围。学校开设文化修养、体育专长、艺术特色、科创探究四类拓展课程,共有文学社、朗诵、英语演讲、英文绘本、英语配音、历史人物评说、诗歌鉴赏、数学游戏、生物科普、地理探究、法律课堂、越野滑轮、田径、足球、篮球、跳绳、定向越野、合唱、古筝、舞蹈、剪纸、国画、书法、科创、心理健康等三十余门课程。学校通过开展运动会、学科嘉年华、校园音乐节、写生比赛、合唱比赛等活动,在精彩纷呈的校园生活中落实“五育并举”。华夏田径队在2024年光明区第十七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中荣获团体总分第一名。

  华夏中学在“人心向学,学以成人”办学思想的指引下,师生同心、家校同心,营造“爱国家、爱运动、爱学习、爱生活、爱自己”的育人氛围,共同培养“心有信念、眼有光明、腹有诗书、行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学校获评光明区“双减”示范校,入选光明区首批校本教研榜样学校培育对象和光明区新教育实验学校。

校长介绍

  冯睿,中共党员,初中语文高级教师,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华夏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广东省曾广波名书记工作室学员,曾获深圳市青年教师标兵、光明区优秀教师、光明区优秀党务工作者、光明区五一劳动奖章、光明区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交通情况

公交(光明妇幼门诊部):M529、M549光明妇幼门诊部。

书杂费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书杂费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学杂费收费标准

不收费。

学杂费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住宿费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住宿费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

餐食情况 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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