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深圳市光明区外国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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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外国语学校 |
是否为集团化办学 | 深圳市光明区外国语学校(集团) |
学校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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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性质 | 公办 |
学校类别 | 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上级主管部门 | 光明区教育局 |
邮政编码 | 518107 |
详细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社区凤凰街道丰成路16号光明区外国语学校 |
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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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55-23199346 |
监督投诉电话 | 0755-23199346 |
学校介绍 | 深圳市光明区外国语学校是九年一贯制公办校,学校追求以“与时俱进,兼容开放,成就每一个师生的幸福人生”为核心理念的幸福教育,推动实现“学校优质、教师精彩、学生幸福”的教育理想和追求,着力构建幸福课程、幸福课堂、幸福校园的体系,致力打造有鲜明特色,市内外有知名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的高品质学校。在刘祥书记与刘红珍校长的带领下,学校以“青蓝工程、名师工程”为抓手,成就每一个师生的幸福人生。学校在争创一流的教育教学质量基础上,大力打造外语特色、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阅读教育特色,努力培养学生成长为自主、自信、自强,有国际视野、民族情怀,能够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学习者。 |
校长介绍 | 刘红珍,现任深圳市光明区外国语学校(集团)党总支副书记、深圳市光明区外国语学校校长,从教28年,富有教育情怀、丰厚的学识素养、精细的育人经验,曾获“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光明区优秀教师”“百校扶百校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学子。2018年调入光明区外国语学校,一直兢兢业业,勇挑重担,带领学校获得了“深圳市更高水平的安全文明校园”“光明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学校”等各项荣誉,始终牢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为“成就每一个师生的幸福人生”的教育理想而不懈奋斗。 |
交通情况 | 公交:高峰专线162、163以及B949、B959、B965、B971。 |
书杂费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书杂费收费依据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
学杂费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学杂费收费依据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
住宿费收费标准 | 本校不提供住宿。 |
住宿费收费依据 | 目前,深圳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招生方式 | 统一招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 |
餐食情况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