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叶丽雅,身份证号码:4403061985*******0
决定文书编号:深光民社许〔2025〕39号
许可内容:同意深圳市光明区辅成社工服务中心注销登记
许可日期:2025年7月23日
许可部门: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正式书面意见反馈至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和法制科。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408号光明大街办公区2111办公室
邮编:518107
联系人:张雪梅;电话:0755-27434616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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