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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 02月 1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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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成员向任一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
(二)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
(三)与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身份、经济状况相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