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政务服务 > 社会保障 > 常见问题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对象?

日期:2017年 11月 13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字号:

  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无业残疾人。精神残疾和重度残疾人暂不作为安置对象。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