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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精神病后应怎么办

日期:2019年 12月 3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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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如果是急性期,应该到相关机构进行就诊,经过治疗症状缓解后,遵医嘱,可回家进行后期康复,但必须终身服药。

  一、什么是重度精神病

  重度精神病指由于丘脑、大脑功能紊乱及病变而发生的感觉、记忆、思维、感情、行为等方面表现严重异常的病。

  重度精神病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显得古怪、与众不同;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有程度不等的自制力缺陷,患者往往对精神症状丧失判断力,拒绝治疗。

  二、家属怎样照顾精神病人

  1.坚持系统的药物治疗:一方面注意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掌握其发病的特点,复发的苗头,药物副反应。其次督促病人遵照医嘱按时按量坚持服药,切忌随意减药停药,药物由家属妥善保管。同时,定期陪同病人到专科门诊复查,并作有关辅助检查。

  2.合理安排好日常生活:督促病人按时起床、刷牙、洗脸、更衣、整理房间、购物、听音乐、做户外活动等,养成良好的生活规律合理安排病人的衣、食、住、行,饮食应当易于消化、营养合理,忌酒、咖啡、浓茶和盲目吃补品。

  3.营造适合康复的家庭环境: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是慢性精神病人康复的重要外部条件。家属应以和蔼耐心的态度对待病人,尊重病人人格,生活上关心、体帖他,帮助病人正确认识、对待疾病,消除悲观情绪,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4.督促病人参加适当的活动:尽量安排病人与社会环境接触的机会,不仅让他们参与家庭事务,还要鼓励多与朋友交往,督促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社区活动和社会活动,培养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结合病人身体状况、病情许可和兴趣爱好,安排一些文体活动,愉悦身心。

  三、如何防止病情复发

  精神病的复发率高,病情复发给患者、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的负担。为了防止复发,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家属要定期带患者到专科医院门诊复查,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就诊。

  2.坚持药物治疗。

  3.帮助患者认识疾病的症状表现,理解预防复发的重要意义。

  4.注意发现复发的先兆,及时处理。患者家属如能在早期识别精神病复发的迹象,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常能显著改善疾病。

  四、常见的复发预兆

  1.睡眠障碍。如入睡困难、易醒、多梦。

  2.情绪变化。如病人情绪不稳定,烦躁不安、易发脾气、无故担心等。

  3.发呆,语言增多或减少、反应迟钝,活动减少、不爱理事、生活懒散。

  4.头痛、头昏、疲乏无力、食欲减退、消瘦等。

  5.原有的精神症状重新出现。

  6.病人原来主动服药治疗,突然不承认有病拒绝服药治疗。

  五、什么是精神病残疾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的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并且影响到病人的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一定程度的紊乱和障碍。因此,那些病情有波动、间歇期社会功能完好的人,不能划归精神残疾的范畴。精神残疾是以下几种情况产生的:

  1.治疗不及时:有些患者缓慢起病,不易被发现,加上家属缺乏这方面的知识,使患者长年得不到系统、彻底的规范治疗。

  2.病情久治不愈:约1O%的患者在使用现有的抗精神病药疗效不佳,往往需要长时间较大剂量的药物治疗,因而严重影响患者的社会功能。但也有些患者久治不愈是因为治疗方法不当所致,如选药不当、剂量不足等等。

  3.病情反复发作:病情复发的次数越多,治疗就越困难,患者社会功能的恢复也就愈加不容易。

  4.对患者缺乏科学地照顾:过分迁就、事事包办代替,或过分指责、不尊重他人的态度都不利于精神疾病的治疗与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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