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组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通知》(深光编〔2024〕10号)文件,深圳市光明区卫生监督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582705536H)已整合至深圳市光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552101168H)。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同意,深圳市光明区卫生监督所注销后,由深圳市光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监督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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