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互动交流

公司将资金借给他人,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要计缴企业所得税?

日期:2014年 04月 2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字号: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因此,公司收到的借款利息应并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