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就业服务
日期:2023年 04月 1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字号:大中小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劳动合同无工作地点或者无明确的工作地点,属于合同部分无效的情形,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应按照“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依据实际履行的情况确定”的原则,即按照劳动者实际的工作地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