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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年 08月 31日 信息来源: 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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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