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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学生党员交纳党费的规定

日期:2024年 04月 2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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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校就读的高中(中专)、大专、大学本科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党员按学生党员标准交纳党费。在职人员就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在职人员收入情况相应比例交纳党费。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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