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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系统申请设立/变更/注销业务,系统提示:业务保存失败,当前业务经办人并不是商事登记联络员或未注册代理人身份。市民表示其已经通过“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服务网”中的表明代理身份,为何还有该提示?该如何处理?

日期:2025年 12月 10日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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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经办人是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监高或者指定联系人,请在业务草稿的经办人信息里的“是否为登记代理机构/代理人员”选择“ 否”,方可提交商事登记业务。如果经办人不是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监高或者指定联系人,请在业务草稿的经办人信息里的“是否为登记代理机构/代理人员”选择“是”,并去“全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服务网”进行表明代理身份填报,方可提交商事登记业务。如在全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网代理人机构选择了“自行代理”,则在业务草稿的经办人信息中“代理人所属机构”填写“自行代理”。如在全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网代理人机构填写了具体的代理机构名称,则在业务草稿的经办人信息中“代理人所属机构”填写该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人信息数据同步可能需要1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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