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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年 05月 06日 信息来源: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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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家庭支出急剧增加,生活水平暂时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民政部门将对其进行临时救助。临时救助主要为生活困难救助、医疗补助救助、助学救助等。困难群众可以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办事处核查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临时救助。同时,还可以向新区慈善会申请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