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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 07月 2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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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常住居民(含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均可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后,居民在社康机构、医院就诊时,医护人员可通过档案快速掌握其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及诊疗记录,提供更精准的诊疗建议;同时,可享受社康机构提供的慢病随访、健康体检提醒、个性化健康指导等服务,实现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