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售型保障性住房主要有哪几类?
答:出售型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安居型商品房、可售型人才房、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
2.几类出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配售对象、申请条件有哪些不同?
| 安居型商品房(含面向轮候册外家庭配售的试点项目) | 可售型人才房 | 共有产权住房 | 配售型保障房 |
配售对象 | 1.第一队列:属于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家庭且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条件,或在本通告认购截止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且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领军人才(人才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人才证书虽不在有效期但期末评估合格)。第二队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限制,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5周岁。第三队列: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本市户籍限制,未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 申请人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者属于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或者属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属于深圳市人才主管部门备案的高精尖缺人才。 | 面向本市住房困难家庭 | 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工薪群体 |
申请条件 | 自有住房 |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 |
5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 3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
户籍(一般规定) | 申请人为深户 |
共同申请人为深户 | 共同申请人为深户(已根据项目实际允许配偶、未成年子女为非深户的作为后续队列) | 共同申请人为深户(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 |
社保年限 | 申请人社保5年,人才3年社保 | 申请人3年社保 | 申请人正在本市缴纳社保,且累计缴纳5年;人才累计3年 | 申请人正在本市缴纳社保,且累计缴纳5年以上;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的,累计缴纳3年以上 |
申请人配偶未具有本市户籍的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 申请人配偶未具有本市户籍的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
享受优惠政策情况 |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享受过高层次人才购房有关的各类补贴,均未在本市及国内其他城市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
3.几类出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配售价格、面积标准、选房方式有哪些不同?
| 安居型商品房 | 可售型人才房 | 共有产权住房 | 配售型保障房 |
配售价格 | 市场参考价格50% | 市场参考价格60% | 市场参考价格50% | 按照覆盖项目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适度合理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等原则,适当考虑住房供需关系、工薪群体支付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
面积标准 | (一)单身居民、2至3人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左右;(二)4人及以上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85平方米左右。领军人才不受家庭人口数限制 | (一)高层次人才及高精尖缺人才(不受家庭人口数限制),4人及以上家庭可以认购两房户型或三房户型住房。(二)3人家庭可以认购两房户型或三房户型住房。(三)2人家庭、单身居民可以认购两房户型住房 | (一)3人以下家庭或者单身居民配售建筑面积为65平方米左右;(二)4人以上家庭配售建筑面积为85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为8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面向3人家庭配售 | 具体项目的配售面积标准在项目配售通告中载明 |
选房方式 | 日常轮候 | 项目批次摇号 | 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或者区主管部门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可以综合考虑申请家庭户籍、社会保险等因素设置一个或者多个选房队列,按照选房队列先后顺序组织选房。同一队列中的选房顺序以公证摇号方式确定。 |
4.政策是如何规定几类出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产权管理?
答:(1)安居型商品房。产权封闭十年,满十年后,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应当补缴价款,具体计算公式为:补缴价款=(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其中,原市场价格统一按照原购买价格除以70%计算,原购买价格不包含户内装饰装修价格;可售型人才房产权管理、使用和处分按照安居型商品房有关规定执行。(2)共有产权住房。产权封闭流转,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得转让所购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收购价格为原购买价格;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五年的,可以将所购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收购价格=原购买价格×(1+中国人民银行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3)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产权封闭管理,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三年后,可以申请封闭流转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市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制定参考价格上限等方式规范转让行为。申请封闭流转超过一年无人购买的,可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原购买价格×(1-年折旧系数×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年折旧系数取1%。
5.安居型商品房(含可售型人才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因婚姻状况变化需要变更权利人的,该怎么办?
答:根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规定:(一)权利人登记结婚,需要增加登记配偶为该套住房的共同权利人的,配偶应当未在本市拥有政策性住房,且经原权利人一致书面同意后,向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结婚证等相关材料;(二)作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权利人的夫妻,因离婚需要变更权利人为双方其中一方的,应当向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者生效判决书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