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互动交流 > 住房服务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深建字〔2020〕137号)所称社会保险是指哪些险种?出现继缴怎么办?

日期:2020年 08月 2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字号:

  《通知》所称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中的任意两个险种。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出现社保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3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满36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购房之日前5年内出现社保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5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满60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连续缴纳和累计缴纳均不含补缴情形。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