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证件办理
日期:2026年 07月 0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民政局
字号:大中小
1. 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3张2寸红底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3. 现役军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注意事项: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 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