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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3年 12月 3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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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区统计局(以下简称“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市统计局的关心指导、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依法履行统计职能,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并取得积极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立根铸魂,领航掌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思想引领,加强理论学习,我局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18次、局长办公会6次、党员大会11次,引领带动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悟科学丰富的法治内涵,赋予光明区统计队伍更加鲜明的法治底色。二是多维度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7次,采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一批权威辅助读物予以加强学习,通过“培训+研讨”的形式,引导全局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三是强化法治宣传。结合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应知应会100题》答题活动,围绕“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法制宣传关键节点,采取培训、咨询等多种形式,破解宣传“瓶颈”,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社会氛围。

  (二)强化领导、严格履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落实落细。一是强化“关键少数”带头示范。我局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统,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统计执法、统计普法等有关重要工作,全面落实统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二是规范行政行为。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局健全统计法治工作体系,在日常管理、业务实施中重视合法性审查,确保各项决策和履职行为规范合法。三是营造学法普法氛围。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100%、优秀率100%。开展光明科学城“领航计划”2.0版系列活动,成立光明“数眼”助企“发展服务团”,为企业讲授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进一步培育法治意识、规则意识。

  (三)举旗定向、正本清源,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围绕主责主业,开展覆盖性法治培训。开设统计业务培训“大讲堂”,面向6个街道和责任单位举办统计法规、GDP核算、规上工业等集中培训46余场,累计培训1800余人。开办法制“小课堂”,组织普法宣讲7场次,向基层统计系统队伍“面对面”送法、“精准化”讲法,深入开展面向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组建助企服务团,开展37场法规、业务培训,覆盖企业1000余家。坚持依法行政,把控源头数据质量。会同发改、工信、科创、住建等4个有关部门对辖区6个街道进行源头数据质量自查自纠,纵深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核查区内指标增幅较大、数据波动异常企业的源头数据,做到即报即审、细核慎审,先后走访核查90余家次,电话核查480家次,配合市统计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协调街道、企业高效完成87家产值佐证材料数据核查工作,夯实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发挥监督职能,聚焦“数字上的腐败”。开展执法检查24家次,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8次。对检查结果情况进行及时分析研判,全面纳入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做好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失信联合惩戒等工作。执法检查中未发现执法对象存在统计造假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和分析

  一是宣传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还有待提升,部分企业、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对统计领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不够。二是执法队伍有待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环。统计执法人员,需通过执法考试掌握执法工作所需要的业务技能,专业性较强,导致统计行政执法力量水平与实际需求还不够匹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推动光明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

  (一)以更高站位推进法治建设。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组织和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系统观念、树立大局意识,与时俱进加强法治建设。

  (二)以更高标准强化统计监督。采取重点检查、“双随机”抽查、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对统计调查对象履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规范统计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搭建统计执法监督组织框架,整合统计执法力量,加强培训和实践历练,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硬朗的统计执法队伍。

  (三)以更高水平服务中心大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对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统计法规,坚决克服思想顾虑和畏难情绪坚决制止违反统计法精神的行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

  (四)以更大力度优化法治环境。坚持以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为抓手,凝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共识,优化统计法治建设生态环境。不断拓展统计普法的广度、深度和效度,拓宽统计普法受众,营造全民知悉、理解、遵守和支持统计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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