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部署要求,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以法治化引领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光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提供坚实后勤保障。现将我中心2023年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化法治认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彻于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实践。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等,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等,深入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增强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实效性。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的法治思维,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东省2023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广东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及我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传达学习市、区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精神和要求,促使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绷紧依法行政的自律之弦。把法治建设同全年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齐抓共管,组织召开有关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事项,对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认真分解,推进中心法治建设领导工作。中心各部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参与,尽职尽责完成目标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推进。
(二)行政决策程序持续健全
一是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本单位重大经济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事项提请中心党组会审议和讨论,切实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是健全内审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与广东德荣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在重大决策前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单位各项管理合规、合纪、合法。2023年,共通过线上法律咨询64人次,现场解决问题4次,审查各类合同166份。
三是实行财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深圳市预算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以“全面规范透明”为根本遵循,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在光明区政府在线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算、决算情况。
(三)内部监督机制规范高效
一是发挥党支部统领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头雁”作用,加强《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论学习,增强守法意识,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是严肃财经纪律。树牢“过紧日子”思想,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安排”和“事前事后双重审批”的财务管理原则,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项目资金的情况。
三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置、使用及处置国有资产,完善国有资产采购、入库、调拨、报废等管理流程,确保国有资产管理账册健全明晰,管理规范有序,定期开展国有资产实物清查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部门法治工作要求,自觉尊重、维护、遵守法律,将加强法治建设、推动普法与机关事务工作相结合,带领中心班子成员做依法行政的表率,助力法治光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二是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践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机关事务,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机关事务工作落实。三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置、使用及处置国有资产,定期开展国有资产实物清查工作,依法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中心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行部门职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理论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还不够全面、不够深入,法治理论学用结合不够好,没有充分做到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学用转化应用得不够,在以法治政府建设引领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方面,仍然存在差距。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不足。虽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抓实普法工作,但是法治宣传创新意识不够强,创新举措偏少,法治宣传教育相对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法治宣传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运用还需要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规章制度有待健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政策性、法规性较强,但各类情况千头万绪,内部还存在运行风险防控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够严密等问题,仍需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完善。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将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求,站在更好地服务全区中心工作、更好地服务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把法治精神贯穿到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不断健全机关事务政策制度体系,提高法治队伍专业化水平,切实深化和创新机关事务依法管理、依法保障实践举措。
一是深化法治学习实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机关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按计划开展党内和行政法律法规学习,注重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不断提升学习深度和广度。加强对《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与机关事务工作紧密联系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中心干部职工法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区司法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宪法宣传周、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等重要节点,不断扩大法治宣传范围。积极参与全区各项法治文化传播活动,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书画展览、微视频播放等方式提升中心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用好光明区政府在线官网以及“深圳机关事务”“深圳光明”微信公众号等普法阵地载体,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三是深化法治监督管理。深化机关事务依法治理,落实主体责任,围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机关安全生产等工作,加强与区纪检监察部门联动,强化内部监管,不断筑牢法治体系,提升依法治理水平。积极配合做好《深圳经济特区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草案)》意见的征求工作,并在条例正式出台后加强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全区机关事务法治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