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新湖街道以《法治深圳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为指导,狠抓《法治光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落实落地,为辖区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要任务。2023年,定期每周于街道党工委会议上专题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点要义,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体现在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效上。
(二)全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制定《新湖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新湖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街道领导干部的重要学习内容,累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10余次。二是组织开展光明科学城“工业上楼”论坛,通过邀请领域专家,汇聚光明名企,加强品牌建设,持续深化“光明科学城法治论坛”品牌效应,营造浓厚法治新湖营商环境。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新湖建设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会议2次,专题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有序推动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要点落地落实。二是加强党内监督,推进依法用权。严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今年以来,未发生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工作的情况。三是强化学法用法述法,狠抓关键少数。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领导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组织街道136名领导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为100%,有力推进街道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四)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主动公开财政预算、政府采购等与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5宗,已办结5宗,均依法依规答复。二是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街道法律顾问共审查合同、请示等规范性文件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835份,协助处理信访案件16宗,为重大项目建设、信访案件化解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三是推动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实施落地。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大力推动社区居委会优化调整,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方案制定及流程优化,推动新湖街道由3个社区向6个社区调整,为街道精细化治理、精细化执法打下良好基础。四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宗,按时答复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争议化解的推动作用;办理以街道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5宗,审结7宗,胜诉5宗,督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宗,出庭应诉考核率为优秀,有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五)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根据《新湖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475项执法事项承接运作工作方案》要求,推动下放街道的475项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二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推进行政执法证换证、申办工作,实现街道公务员59人持证,有效充实行政执法力量;持证人员全部参与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并考试合格,法律素养得到显著提升。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积极开展案卷评查,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案卷评查5次,自行开展案卷评查10次,累计评查、督促整改行政执法案卷60份,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区、街道举办的各类执法培训28场次,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放置执法投诉举报箱,在线上官网向社会公布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畅通行政执法投诉和监督渠道;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邀请2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10次,及时落实监督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五是科技赋能智慧执法。通过“新小湖”智能网格巡检机器人线上巡检,引导责任主体主动整改违规事件476余件,对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再由执法人员上门处理,有效节约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率。六是规范涉企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涉企执法检查256家400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52处,整改安全隐患234处,双随机执法任务48家,共计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09份,处罚金额58.2万元;完善并落实“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清单,推行柔性执法。
(六)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助力辖区和谐稳定发展
一是做好群众诉求服务及信访案件处理。建成“1+3+24”群众诉求服务平台,畅通“书记在线”渠道,实现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创新发展,服务人数23361人次,受理并化解群众诉求8397宗,化解率100%,化解金额2亿2580万元;依法处理信访案件115宗,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100%。二是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抓好社会矛盾排查化解,街道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排查599场,排查发现矛盾纠纷362宗,预防矛盾激化357宗,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675宗,成功率98.9%,涉及金额9426.4万元。三是加快“小分格”阵地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辖区内共建立了25个小分格,其中新羌社区4个,圳美社区6个,楼村社区15个,整合街道网格、城管、综治等部门共下沉344人。今年累计受理群众各类来访来信来电诉求9749宗,办结9711宗,办结率99.61%。
(七)加快推进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
一是提供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以光明科学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阵地,整合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3支专职队伍的中坚力量15人,成立“新湖公共法律服务公益团”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415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9宗,为企业和个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623.1万元。二是深化-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严格落实“三个一”工作标准,3个社区法律顾问共为社区、居民受理矛盾纠纷156宗,化解率99.35%,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70宗,出具专业法律意见236份。三是扎实推进“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并网入格工作。将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者3支专职队伍配备到小分格中,为群众及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上门服务”“就地服务”,有效提升响应度和便民度。
(八)大力推进普法宣传,筑牢社会法治基石
一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根据省、市及区“八五”普法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印发《新湖街道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各类重要时间节点和各项职能工作,深入学校、景区、工地等地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0场,覆盖群众约14000人次,发放法律宣传材料28000余册,提供法律咨询350余人次。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新湖街道作为光明区2023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单位,自查自评得分100分,按时保质开展履职公示,积极接受社会评议,网络投票排名第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开展“法治护航”创建平安新湖民生微实事。启动“法治护航”创建平安街道宣传项目,在街道开展防诈骗、禁毒、普法、扫黑除恶等宣传活动9场,直接服务2100人次,收集902份满意度调查问卷,满意度100%,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四是深入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组建包括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平安志愿者、“五老”等18名“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政策法规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基层治理参与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五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2023年以来,联合新羌社区打造社区法治主题公园,加大普法工作宣传力度,建成以来开展宣传4场次,覆盖群众500人次,着力推进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2022年度法治建设考评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街道在法治建设考核中,存在如下扣分问题:一是被纠正6宗行政复议案件;二是出现败诉案件;三是因执法程序不规范,导致案卷评查扣分。本年度针对往年扣分情况,及时进行整改:一是通过规范化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对当事人进行普法释法,已撤回复议申请2宗。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今年共开展培训12场,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三是增强行政执法人员证据意识。督促查违、土整、应急等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各个环节中将文字材料、物品等都记录在案,确保每项执法都有据可查,证据充分可靠。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行政处罚还存在温度不够的问题,个别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未全面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相关要求,执法案卷质量还需提高。二是辖区内法治宣传面不够广,宣传普及力度不够,宣传方式有待丰富,在2023年度光明区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调查中出现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群众诉求服务工作知晓率得分略低于全区平均分的情况。三是学法活动的学法机制不够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相对片面,未能结合自身工作领域进行具体学习,学习针对性不足。四是基层法治力量保障仍需强化。法治专业人员力量相对薄弱,持专业法律资格证人数较少,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与全面服务保障基层依法治理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五是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足。街道巡回法庭建成至今,未扩大使用范围和提高利用率,尚未充分发挥促进基层法治化的作用;楼村、圳美社区尚未开展法治主题公园等公共法律宣传阵地建设工作,阵地建设不均衡。
三、下一步计划
接下来,新湖街道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整改提升,推动建设高质量的法治政府。一是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街道依法治街委员会统筹作用,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培训,不断增强法治建设水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学习机制,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引领街道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法治思维与专业化水平,以法治思维指导工作开展,切实依法行政,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尤其是败诉案件产生。三是统筹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指导、培训和监督,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四是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做实做细法治宣传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构建共建共享法治宣传新格局。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