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紧扣城管工作实际,坚持依法履职,规范行政执法,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强化理论提升。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共114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落地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共11次,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是提前谋划部署。组织召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城管执法、市容环境管理、历史遗留违建处理、国土看护等中心工作,研究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意识。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全面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始终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将法治建设摆在单位长远发展战略层面,共召开69次工作会议研究城管综合执法制度以及执法规范化工作。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针对工程招标、重大决策等议题,均要求局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决策过程把好“法律关”,今年以来,共出具法律意见451份。主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带领我局56名在编人员完成在线普法学习和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
二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等多方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活动规范运行。本年度开庭审理的2宗行政诉讼案件,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实现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是深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组织举办领导干部宪法法治专题培训班,开展局领导班子宪法法治专题讲座共2期,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意识,增强依法履职本领。
(三)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系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权责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新增“国有已出让土地上的临时建筑审批”事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工作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智慧城管平台建设,配合试点“CIM+智慧城管”应用,在城管领域开展数据梳理、归集及治理,切实推动城市管理职能优化提升。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积极推行查违和城管综合执法“掌上移动执法”,不断强化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支撑。
二是持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结合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案件办理流程及特点,研究提炼形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规范办理十条措施》,精准指导街道规范办理案件。同时,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合法性问题、规范性问题,形成易错清单,提出可行建议并督促做好整改。全面梳理城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形成《城市管理法律和政策汇编》,为街道日常办案提供制度依据。
三是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扎实落实行政执法“吹哨”工作制度,整合执法力量和资源,及时响应处理各街道城市管理和查违领域吹哨工单共计53宗。
四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工作会商机制,针对“李松蓢社区小产权房案件保障相关利害关系人权利问题”“销售、私宰活禽执法权归属问题”“改变林业直服设施用途执法权问题”,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会商会议,推动解决各类疑难问题。
五是督促街道加大执法力度。组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大对“六乱一超”、不按要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不文明养犬等关系市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全区执法队共立案567宗。
六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实时更新、动态调整”清理工作机制,及时清理失效规范性文件,对于即将到期的规范性文件提前启动修订、续期程序。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清理活动2次,确保城市管理行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各类行政执法培训。扎实开展城管业务“场景式”执法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过硬办案本领。组织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春季大练兵”预演练,进一步严明执法纪律和工作作风。2024年,共组织开展16场城市管理及查违领域行政执法培训。
二是加强基层业务督查与指导。常态化开展城管行政执法考评、案卷评查,以评促改推进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全年共评查案卷221宗。累计下发规划土地领域典型案例以及执法指导性通知共11份,针对复杂疑难情况以案释法,进一步规范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围绕第六届深圳5·29爱犬日活动主题,融入垃圾分类、民法典等宣传元素,创新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2024年以来,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共计开展22场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派发宣传资料5315份,发放文明养犬宣传物品1961份。
四是积极推进法治文化街区建设。建成光明区首个以法治为主题命名的区级公园--法园,并入选2024年度第一批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基层阵地。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组建法律顾问队伍,建立首席法律顾问机制,制定并印发《首席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制度》。截至目前,我局法律顾问共5名,区司法局派驻公职律师1名。另,2024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不断提升依法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组织开展《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防应急预案》《区管公园(广场)、绿道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工作指引》等文件制修订工作,全面推进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规范化建设。
二是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设。在虹桥公园、新城公园等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风等应急演练26场次,参与演练约814人次,利用“城管大讲堂”开展安全培训2场次,提升全体工作人员事故防范和依法处置能力。
三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建立健全“1+6+N”叫应机制,按“七个到位”要求,层层传导压实,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不断推进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依法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监督。2024年共收到1宗行政复议案件,按时提交答辩材料,已得到复议机关维持的复议决定。
二是自觉接受法院、检察院等司法监督。2024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宗,均按时提交答辩状或上诉状,按要求备案诉讼文书,目前1宗案件已审结。
三是加强行政争议纠纷化解。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组织街道与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协调各部门专题研究行政补偿路径的可行性。今年以来,共收到各类民生诉求和线索2066宗,已办结2016宗。根据市民反映线索转办46宗涉嫌规划土地违法线索,各街道核查反馈处理43宗。
二、不足和原因
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改进:一是在普法工作方面,打造全市首个“公园+街区”法治文化新地标,扩大普法宣传面及受众群体;二是在执法信息化方面,推进环境卫生、市容管理、城管执法集成,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具体如下:
一是普法宣传创新性不足。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利用法治公园、法治文化街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但是普法形式较为单一,如多数是以发放宣传手册和张贴海报为主,宣传形式不够生动活泼。二是规划土地监察领域区街强制执行衔接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2023年,为理顺执法体制,我局率先制定印发了《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强制执行程序指引》,建立区街联动实施强制执行工作机制,但实际运行中,区街联动机制仍存在不协调、不顺畅等问题。三是依法行政水平还有提升空间。虽然积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城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破解城市管理难题的能力还需加强。
主要原因:一是对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的针对性还有所不足,同时由于群众文化水平不同,生活环境不同等,受众人员较窄,普法效果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强制执行工作所面临的执法力量与执法权限分离问题还需进一步理顺,强制执行工作约束力不足,导致个别案件执法质效不高。三是城市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细节多,且与民生息息相关,虽然近年来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大力提升,但在处理疑难问题时,与当下行政执法的高要求以及市民的高期待还存在差距。
三、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坚持党建引领,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将党建工作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部署推进相关工作。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依法履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充分发挥法治在政府建设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保障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复杂疑难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加强指导。三是完成《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强制执行程序指引》的修订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违建强制拆除,助力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拓展国土空间项目。
(三)加强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提高队伍法律素养,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开展各类学法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基本法治理念,熟练掌握常用法律知识。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扎实开展“5·29深圳爱犬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延伸宣传触角,大力推进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增强群众守法用法意识。
特此报告。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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