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悉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2024年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有力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会、宣讲会、专题研讨班研究学习7次,实现干部职工学习全覆盖,推动全会精神、法治思想在更新整备领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推动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落地落实;研究制定《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18条具体措施逐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维护司法权威,主动参加庭审4次,旁听庭审2次;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合规。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加强更新整备领域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6项政策文件,印发《光明区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项目意愿征集表(示范文本)》《光明区土地整备项目结算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重点强化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类)指引、土地整备资金管理,为执行更新整备主责主业提供坚实政策支撑。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牵头制定《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加强物业权利人核实监管,持续强化政府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城市更新项目优质高效推进。
(三)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要求。优化对企业的执法流程,强化区街联动机制,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以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2.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手段、畅通执法渠道等方面入手,严厉打击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相关规定的行为,以有效措施维护城市更新领域的市场秩序。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贯彻落实《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局城市更新行政处罚工作指引》规定,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巡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深圳市行政执法监督码”的应用和管理,印发《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统筹执法+扫码入企”实施细则》,有效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避免重复检查。
(四)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充分发挥区街联动、部门联动机制,走出产业空间大片区统筹新路径;2024年3月,被南方日报授予“数·质——圳治2023深圳治理现代化”经济与数字治理优秀案例。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全面梳理城市更新权责清单、明确工作交接原则,顺利完成39项职能划转交接。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办理许可证核发11份,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加强《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解读工作,综合运用文字、图片等方式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解读,同时通过电话、面对面沟通等形式积极解答企业、群众的咨询,充分发挥政策作用。
(五)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力量
1.规范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严格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组织开展《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实施后评估工作,推动全面、客观评价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效果。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力量。将法律审查工作嵌入我局办文办事流程,切实防控法律风险。法律顾问针对涉法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列席业务会、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近百余场,审查把关制度文件,以高水平法治服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六)强化突发事件应对,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编制《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结合关键时间节点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7次,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47次,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
2.深化学习提高依法处置能力。通过局党组会、学习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共计开展10次学习活动,切实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3.引导及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督促各街道和各项目实施主体深度落实安全生产、汛期安全防范和施工单位监督管理等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七)强化矛盾纠纷预防调处能力,助力辖区和谐稳定发展
1.组织开展《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专题学习,加强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公众对行政调解的知悉度、认可度。
2.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浦江经验”工作要求,组织动员全局领导干部接访,全力以赴推动“事心双解”。全力落实民生诉求即接即办,按期办结率100%,用心用情办好办实民生实事。2024年3月,我局吴政纲同志获得2023年度群众诉求服务先进工作者表彰。
3.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核心作用,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加大调解等方式的运用,以妥善解决群众诉求。目前,复议决定维持2宗、纠正1宗,正在复议审理2宗。
4.全链条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组织研判案情、指导证据收集及答辩、督促事项化解,已开庭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八)强化权力制约及监督,打造阳光更新整备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监督。2024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共计15件,政协委员提案共计3件,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均给予满意评价。加强司法监督力度,妥善办理人民法院协助调查令2件,确保所有案件均按时反馈和办结。
2.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针对法治督察指出“执法人员在编但被抽调”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人事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深化督查成果的运用。
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依托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法规、部门预决算等重要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4宗,尊重并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4.强化行政执法制约及监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相关规定,组织行政执法案卷专题培训,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5.加快政务诚信建设步伐。强化对各街道组织的技术复核工作的监督管理,系统汇总履约评价结果,分类建立台账,确保对台账进行更新并通报至各街道。
(九)大力推进普法宣传,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
加强普法工作部署,制定《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工作要点责任清单,结合重点宣传时间节点和各项职能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学习活动,赴街道、社区、项目现场开展普法活动6次,营造良好的普法教育氛围。
(十)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提升数字化水平
1.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强化智慧光明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信息系统使用及管理,统筹做好更新整备业务数据录入及文件上传,实现更新整备数据动态更新和管理。
2.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贯彻落实“统筹执法+扫码入企”工作机制,科学合理制定入企执法计划,避免多头重复入企。
二、存在不足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矛盾纠纷化解难度大、法治建设人才不足、普法形式较为单一等问题。本年度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围绕法治化要求开展工作,以法治思维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源头性压减。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学习,依托更新整备大讲堂等途径加强学习培训,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三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赴街道、社区、项目现场开展普法活动,将普法活动融入更新整备工作实践。法治督察中发现存在“执法人员在编但被抽调”问题。我局立行立改,经整改,执法人员已在编在岗。
2024年,我局顺利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在推进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与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需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需从“做好”转变为“做优”,切实提升工作质量。三是普法宣传与满足群众需求存在差距,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范围理解有偏差,涉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复议、诉讼案件较多。四是城市更新领域的信访案件数量仍较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规划部署,提前谋划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持续强化理论学习与实践总结,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二是结合法治工作重点,培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自觉性,加深加大城市规划建设、城中村改造、国土空间发展等专项领域理论学习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创新法治工作方式方法,在学思悟践中主动担当作为见真效,为新质生产力落地光明提供优质连片产业空间。
三是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坚持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群众理念,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加强政策解释与引导服务,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坚持法治为基,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积极探索存量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盘活举措,提升项目活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切实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引导信访人通过合理的方式途径解决诉求,将信访问题引入法治化轨道,着力推动问题法治化化解。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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