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署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署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三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城市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扎实推动重点片区规划建设统筹、重大项目协调督促等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高效开展,助力我区高标准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
(二)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光明科学城开发建设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由署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2024年法治光明建设年度工作部署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文件,全面系统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书记讲党课、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等形式,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完善署内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采购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公开等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规范化运行。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合同签订、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解决重大问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方面充分吸取法律顾问意见,我署全年共开展50余次法律顾问咨询服务。
(四)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并定期开展清理工作,在2024年6月和11月开展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发布公告。二是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牵头和配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并全部按时办复。
(五)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一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落实法治光明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民法典、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普法活动。二是依托“深i学”平台开展线上学习,按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2024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全部达标。
二、存在不足
(一)主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落实有待提升。个别干部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于某些法律条款把握得还不够精准,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开展普法宣传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举措不够灵活,干部职工学法的渠道较为单一,参加普法教育的积极性不够高,普法宣传渠道有待拓宽,普法力度有待继续加强。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5年,我署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定位,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以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光明科学城高质量开发建设。
(一)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组织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培养和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常态化开展线上学习和学法考试,依托“学习强国”“深i学”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开展2025年度学法考试。
(二)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署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同志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定期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政府建设和科学城开发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与统筹重点片区开发建设、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全面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普通员工依法履职的工作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推进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持续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在决策中严把决策范围关、决策程序关和讨论表决关,按照署党组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署重大事项,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合法性审查要求,将合法性审查作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协议等事项的必经程序,有效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法治外脑”作用,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管理、民意速办、信访等工作,确保各项业务始终在法律框架内运行。
(四)持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提高办理质效,促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不断取得进步。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抓好审核校对,防止出现稿件发布不规范、信息更新不及时、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相关政务网站定期发布我署工作动态。
(五)加大普法宣传广度深度。结合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深圳民法公园等宣传阵地参观学习,从生动具体的事例中直观明确相关法律要求,深化法律认知,达到提醒、警示、教育的目的。围绕我署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聚焦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生产、知识产权等普法宣传重点,借助法律顾问专业力量开展普法培训,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
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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