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工作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组织局党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开展集中研讨,开展“第一议题”学习累计50次,坚持积极带头学、突出重点学、多种形式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分级分类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专题学习,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督促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党委会33次、党支部会议17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13次,主题党日14次。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一)制定印发《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
(二)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抓实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的重要任务,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盯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不定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不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对2024年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进行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带领全体公职人员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培训与考试,达到参考率和优秀率“双百分百”。
(三)依照《光明区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光明建设的若干措施》的要求,结合我局职责和实际划定工作重点。今年10月中旬和11月中旬,我局分别召开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会,切实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保质保量完成法治建设工作。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及我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部署
(一)营造全民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宪法法治专项培训、宣传活动等形式,吸引、鼓励辖区全民加强宪法学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12月,我局计划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星级基地建设。光明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为全省第一家国家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获评“2023年深圳市安全教育星级基地”“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2024-2028年)”等称号。我局持续依托基地为市民提供一站式优质综合安全教育,截至10月底,共接待群众67748人次,其中学生22392人次,群众45356人次。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后,我局制定印发了《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工作方案》,在局内及各街道应急办全覆盖开展新法学习宣贯活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我局结合新法梳理摸排适用新法后案件变化情况,优化行政复议相关处理机制。
六、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制度建设方面
1.我局今年起草了《光明区应急管理部门工业制造业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监督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今年,我局根据市、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按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了清理结果。
3.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一是聘请有丰富行政法务经验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鼓励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申请公职律师资格。二是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依法决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修改、执法案件审理、政府采购合同等事项常态化提供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三是通过轮训加强内部交流,提升行政执法法律顾问业务水平。
(二)行政决策方面
我局今年暂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行政执法方面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印发了《光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内部审核与管理暂行规定》和《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三公示”,将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我局已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333台,采集工作站7部,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今年,全区应急管理系统统筹187万元购买专项法律服务,实行律师坐班工作制。行政执法案件实行街道-局本级两级审核、执法过程3次审核的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活动合法依规。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了避免对企业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频繁检查等问题,今年初开始,区安委办每周三定期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减少执法检查频次,为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营商环境。今年,我局牵头和配合开展联合检查行动,累计检查企业7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81人次。
3.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编制印发《光明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除计划内任务,计划外的执法检查来源包括上级部署的专项执法行动、领导督办、明察暗访、安全生产隐患投诉举报等。截至目前,全区应急管理部门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667家,查处隐患1390项,行政处罚550次,处罚金额1105.88万元,其中监督处罚511次,监督罚款金额351.67万元。
4.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在全省率先开展安全生产远程视频执法试点工作,每天抽调2名持证执法人员、1名专家和1名律师在指挥平台轮班执法,各街道2名专职安全员和1名专家在执法人员的指挥下开展现场辅助执法工作。企业在执法过程中可直接当场提出异议,由执法人员、专家和律师指导处理。2024年3月获得省应急管理厅发文通报表扬。
5.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考试、执法知识培训。我局25名持证人员均在11月30日前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均已通过考试。
6.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今年先后9次参加了市、区司法局和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的案卷评查工作,并根据区司法局要求,4次书面报告案卷自查自评情况。
(四)突发事件应对方面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首创“三个三”新模式提升应急处突“战斗力”,全力构建大安全大应急体系,不断加强机制建设,强化监测预警、应急指挥、应急保障等制度建设,以练代战、以练代训提升救援能力。“三个三”模式被市应急委办向全市推广学习。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为加强突发事件处置,编制并印刷《光明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南》,形成“1+1+4”的模式,包含1个处置指引、1份学习要点、4套现场处置牌,即通讯“一个表”、要点及汇报“一张卡”、处置“一幅图”、指挥“一页纸”,进一步提升区内各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指导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
3.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一是为贯彻光明区“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指导制发《深圳市光明区突发事件案例学习情景模拟汇编手册》,形成一套操作性高、针对性强的标准化应急处置流程,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供参考。二是全面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素质能力,组织开展社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区级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街道级应急救援队伍技能“大比武”活动,共计42支队伍、210人参加。三是开展“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已完成3200名“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
(五)数字政府建设方面
按照市“数字政府”的工作要求和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的建设需要,及时更新行政执法基础要素信息,完成了信息平台相关基础信息、数据的缺项补录工作,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跟进系统接口对接工作。
(六)依法接受监督方面
1.投诉渠道畅通。我局已在官方网站首页设置投诉电话、地址和邮箱,且投诉值班室每日均有人在岗值班,投诉渠道畅通。
2.行政复议。我局今年共4宗行政复议案,均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办理。其中,1宗维持原行政决定;余3宗仍在办理进程中。
3.行政诉讼方面。我局有某公司诉我局案1宗行政诉讼。我局已按照要求提交材料。该案目前处在一审程序,待法院开庭审理。
4.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党委会会议多次专题研究网上专栏“民意速办”、领导留言板、行政执法监督员等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民意最直接的工作事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与监督。
(七)依法行政保障方面
1.组织开展学法活动。我局按时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活动,我局全体公职人员均参与并完成本年学习,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
2.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我局单设法规科作为内设法制机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研究、行政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组织规范性文件起草等工作,从制度层面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服务,累计审批公共服务事项210余次;全面实施行政许可清单,推行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累计审批行政许可事项4次;推动政务服务“秒报”、“秒批”改革,已有3个事项实现“秒报”、“秒批”办理。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1)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多线普法。通过多途径多方式推广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一是在“深圳光明网”开设“安全生产曝光台”宣传专栏,公布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为辖区经营者敲醒警钟。二是做强“光明”强安号,制作了“春节前后安全注意事项”等各类安全知识宣传海报、推文,今年以来累计发稿280篇,累计阅读量30万余人次;制作春节“节后复工六个一”警示教育视频,供辖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学习,累计观看次数10181;每天持续向134个涵盖辖区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安全微信群发布安全宣传推文、资讯,今年累计发布约1000篇。
(2)主动送法送教上门。一是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2024年共开展活动405期,宣传培训群众约4万余人次。二是为辖区企业提供送法送教上门的“点菜式”服务,2024年服务企业205家,服务5688人。三是通过“线上”基础知识视频和“线下”深入解读培训的方式开展新入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安全生产培训,2024年共开展线下培训21期,培训企业933家985人,线上课程累计观看学习5100人。四是推动辖区新入住人员学习“安全第一课”系列视频,从2023年11月依托“学习强安”APP上线以来,共约4万人观看。
(八)2023年度法治建设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及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不足
1.针对2023年度法治建设存在问题,问题改进情况如下:
一是对2024年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进行了深入学习,并在各科室开展专题学习,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打造“1+6”区、街两级指挥调度平台,可实现区、街道两级开展视频执法工作,建立了“2+1+2+1远程视频执法”试点工作模式,取得了较好成效。三是组织局内、各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案卷评查专题培训活动2次,书面报告案卷自查自评情况4次,有效发挥了案卷评查以评促改效用。四是通过多途径多方式推广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主动送法送教上门、“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形式,不断扩大普法的广度和深度。
2.在今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基层执法工作力量薄弱。由于执法事项增多且专业性较强,加上内设机构的调整,部分执法人员从其他岗位调至执法岗位,法律专门培训不够,未能及时学习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执法环境。二是依法行政能力仍需增强。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意识不够强,尚未养成以法治思维创新开展工作的行为习惯,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及应对能力不够强,部分执法工作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需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和解决问题的程序意识。三是普法宣传模式仍需创新。目前主要采用互联网新媒体普法、开展宣传活动、派发资料等为主的宣传方式,形式更侧重单向输出,与群众互动的普法形式不多,需进一步探索创新方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九)下一年度的思路和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在下一年度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着力建设执法队伍,打造应急管理强大力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组织开展针对性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二是抓好执法案件质量,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贯彻法制审核制度,通过案卷评查自查互评及整改工作,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工作的能力。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推进尊法学法守法。以“安全生产月”、“5·12 ”全国防灾减灾日等节点为契机,大力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主动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特此报告。
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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