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水务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通过组织专题学习、讲主题党课、联系水务工作实际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学习大会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果运用到谋划工作思路、破解难题举措、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工作中。
(二)强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动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专题培训、学法讲座、网络教学等方式,推动党员干部精通水行政基本法律法规,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我局34名在编干部学法考试成绩均为优秀。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和汇报会,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方案》《光明区水务局提升水行政执法质效三年行动(2023-2025年)暨加强水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有效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提升服务效能。一是进一步厘清政府机构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组织领导,抓实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协作配合、执法协同联动机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现水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网办”和“一次办”,精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流程,并实行承诺制管理。2024年,完成的3宗项目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备案为企业减少编制费用约50万元,缩短审批周期30天以上。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供排水行业“联链共管”助企服务,联合区住建、交通等10部门,健全房建类、市政类项目供排水设施建设全流程质量监管机制,把好建筑小区规划设计、立项批复、施工、验收等关口。建立“供排检查+质量监督+执法保障”机制,融合水务专业技术、质量监督、水政执法等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为房建小区设计、施工质量抽查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降低企业违法风险,减少执法频次。2024年,共完成324个在建项目全覆盖检查,避免847座排水检查井、26.93公里排水管道返工。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一是完善水行政执法制度。印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意见》,制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探索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避免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现象发生。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规范制发程序,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公平性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公布、备案监督等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切实提高文件质量。强化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实时更新、动态调整。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一是健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今年,我局组织编制的《光明科学城海绵城市详细规划》已纳入光明区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前区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正在推动以区政府名义印发。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我局各项专业法律事务,筑牢法律事务办理法治防线。2024年,局法律顾问共出具合同审核法律意见书165份、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意见书10份、不良行为认定法律意见书26份,开展培训12次、其它法律咨询150次。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构建并常态化运作水务“巡查、整治、执法”三张网,对基层水务事务实行一网通管、全程监督,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二次供水、水土保持、防汛保安、私采地下水、河湖安全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实现水务各领域执法全覆盖,推动涉水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今年立案数据同比下降62%,我局一宗依法查处水土流失案入选全市十佳优秀案例,为全区唯一。二是完善执法程序。修订完善《光明区水务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办案流程,指引执法人员合法合规开展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水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三是创新执法方式。聚焦柔性执法,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新途径,建立“首违不罚、轻微免罚、重违严惩”执法模式,通过法律辅导、警示告诫、规劝提醒等方式,提升涉水违法行为整改质效。四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下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和监管,配合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情况评估,定期更新水务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编和执法指引,今年,组织对街道开展水务领域行政执法培训3次。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升应急处置效能。一是规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印发《光明区水务局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细化河道、水库、地陷、水务工程等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明确各责任单位职责,有效提高我区水务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联合街道等部门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以智慧化为核心带动部门与街道的指挥联动,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排查,切实提升“短平快”应急处置效能。
(六)健全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助推矛盾纠纷化解。一是多举措推动信访维稳矛盾预防调处化解。印发《光明区水务局信访维稳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细则》,局主要领导每周主持召开信访维稳会商会,统筹协调、督促推进重点信访事件。做好矛盾化解源头治理工作,强化治欠保支,加大违法分包转包专项检查力度。二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工作。以案为鉴,强化总结提升,做好往年案件分析总结,对相关工作加以完善和改进,举一反三,落实严格执法,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今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规范权力透明运行。一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在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公布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024年,共办理区人大建议23件、区政协提案7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定期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通过现场观摩、监督检查、案卷评查等形式对我局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政府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水务领域政策法规文件、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发展规划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2024年共收到156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依规回复办结。三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实施办法》,规范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做好水务领域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报送、公示和修复工作。今年共办理信用修复申请2宗。
(八)深化科技执法应用,助力执法监管精准高效。一是加快推进水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目前已将水行政执法统一受理信息化平台纳入智慧防汛调度平台(二期)立项项目中,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强化执法全过程管理。二是加强政府数据共享。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完成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权责清单事项认领并对外公布,并按要求在省、市、区等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实现执法信息共享。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模式。依托智慧防汛调度平台精准调度,确保多部门执法高效联动,依法严厉打击妨碍河道行洪、影响水库大坝及排水设施畅通等防汛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存在不足
在2023年度“法治光明建设”考核中,我局存在未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且未被纳入区政府决策目录、执法案件未按规定进行音像记录或音像记录不符合要求、法律顾问出具意见书质量等问题被扣分。今年我局对2023年“法治光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取得了以下成效:组织编制《光明科学城海绵城市详细规划》,并纳入了光明区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专题培训,定期对已经办结的案件开展自评,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今年所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均按照要求进行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及时更新我局法律顾问考核办法,明确法律顾问职责定位,强化法律顾问的选拔培养、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提升法律顾问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2024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水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水务执法工作面广量大,执法任务重,我局执法人员数量少,难以满足当前执法需求;执法装备不足,目前我局仅有2辆执法车辆且使用年限均已超过10年以上。二是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执法人员未及时学习水务领域专业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提高政府履职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升职工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服务意识和效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内部长效学习培训机制,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提高执法效率和办案质量。
(三)加强科技赋能。深化科技执法应用,利用好“智慧水务”、全科网格等信息平台,促进信息共享、综合联动,探索移动执法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应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能。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