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下,区住房建设局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任务,通过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扎实推进住建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2024年以来,局长办公会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扎实做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住房和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中。
三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会,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列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法工作内容。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一)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便民化
我局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服务平台等渠道,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便民化,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优化申报流程,推动99.22%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零跑动”;二是压缩审批时限,将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了60%以上,91.67%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即来即办,时限压缩达88.96%;三是简化审批程序,对具备条件的事项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可网办事项率100%,全流程网上办理率59.16%。2024年共完成567宗行政许可审批。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今年以来,依托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针对住建领域,按照《深圳市光明区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开展6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其中联合区水务局、光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各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1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了适应公配物业发展的现实需要,规范光明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以下简称“公配物业”)的规划建设、移交接收、使用管理等工作,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光明区实际,牵头修订《光明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更新了社区公配物业的建设管理基本原则与各方职责,结合实际工作问题补齐条款漏洞,确保我区社区公配物业布局合理、规模充足、功能完善、标准统一。
三、规范制度建设
(一)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
积极承办区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光明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及听证的法定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规范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配租、管理等工作,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光明区实际,组织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学化、规范化、合法化;二是依照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一部署,对本单位部门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广泛监督,今年办理政协提案10件,人大建议58件。二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在官网公开政府信息、进行政策解读等,2024年已办理信息公开申请326件。
(五)健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聘请法律顾问团队协助处理我局法律事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为我局的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涉法工作提供专业审查并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促进我局依法行政。2024年以来,出具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涉法事项法律审查意见750余件。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组织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非法处置建筑废弃物等领域开展执法工作,2024年共作出处罚决定99宗,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对照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完善执法文书模板,提高执法文书规范化水平;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统筹执法+扫码入企”模式、制定《行政执法工作常用知识问答》,进一步提高执法质效。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公告》,对住建领域纳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为各街道办开展业务指导,2024年为各街道办开展相关下放执法事项的培训15余次。按照《光明区行政执法“吹哨”工作制度》要求,积极响应各街道办的“吹哨”,共同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4年共收到“吹哨”单8件,均已响应。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制定区建筑工程抢险、突发燃气事故、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规范应急救援程序,预防次生、衍生险情灾情的发生,提高应对处置能力,健全完善住房建设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引导和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2024年我局开展应急演练2次。
六、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
一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24年有行政复议案件26宗,行政诉讼案件13宗;经调解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7宗,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二是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出庭应诉率达100%,均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充分说明并陈述理由,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七、法治培训和普法宣传
一是全面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全体公务员参与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到100%;组织局法律顾问律师进行执法案卷、行政复议等法治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2024年以来已组织6次法治专题讲座。
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结合具体工作职责,制定2024年度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在物业、燃气、住房、消防、房屋安全等住建各领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24年以来开展宣传培训1000余人次。
八、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中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对法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对此我局梳理日常执法常见问题制定《行政执法工作常用知识问答》,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提升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二是普法宣传队伍人员不足,普法方式较为单一,对此我局通过“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楼栋外墙、LED屏、电梯间等载体发布宣传标语、海报、视频等”“邀请行业专家开展培训”等形式开展住建领域普法活动。
2024年我局扎实有效地推动开展住建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需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法治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二是需要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方式。
下一步,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统筹和指导下,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在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组织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引导全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官网、微信等多种渠道,丰富普法形式,开展物业、燃气、住房、房屋安全等住建各领域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住建领域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特此报告。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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