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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5年 02月 2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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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光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及深圳市2024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以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突出“四个聚焦”,奋力开创法治光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是聚焦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领全区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安排的重点内容,纳入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会,形成18项课题研究成果。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深入开展“局长讲法”活动。二是聚焦纵深推进行政执法机制改革。创新构建以“一套工作体系、一个‘吹哨’联动机制、一张流程架构图、一个统筹执法改革、一系列专项行动”为主体的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五个一”工作体系,入选深圳市2024年法治改革创新项目,并获全省推广,推动全市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在光明召开。三是聚焦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省率先打造“统筹执法+扫码入企”模式,统筹区街“执法+巡查+服务”入企事项,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服务到位。试点以来,光明区工业企业“行政执法监督码”申领率达99.18%,全区“扫码入企”量占全市90.1%,统筹后的入企频次大幅下降,相关经验做法被广东省司法厅转载。四是聚焦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出台《关于支持光明科学城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光明科学城法律服务业向集聚、多元、高端迈进。光明法务大厦正式投入使用,6家法律服务机构签约入驻,填补光明区外国律所驻华代表机构、粤港澳联营律所两项空白。组建光明区法律服务联盟,服务重点园区企业科研机构728家(次),企业法律服务满意度再创新高。

  (二)突出“四个强化”,以更高质量依法行政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依法决策能力。全链条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6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份。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双目录”管理,发布区政府决策事项5项、听证事项2项。二是强化法治赋能发展。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试点要求,推进全市首家公职律师事务所运作,非行政编制公职律师为全区提供法律咨询8399次,入选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优秀项目。全市率先成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参与调处化解系列重大矛盾纠纷。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办理合法性审查事务534件,全市率先成立光明科学城法律专家智库,为区政府依法科学决策保驾护航。三是强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全市率先出台《行政复议质效提升工作方案》,收到行政复议案件585宗,是去年同期3.4倍,增幅居全市前列。强化复议调解力度,调解率31%,92%已办结案件未进入诉讼程序,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凸显。以“应诉十二条”为纲,全链条提升应诉综合效能,诉讼调解率27%创历史新高。四是强化机构职能提升和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扎实推进机构改革,政府机构职能持续优化。自觉接受广泛监督,办理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143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高质量办理检察建议书11份,同时党内、审计、群众等监督全面加强。强化政府督查工作,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三)突出“四个着力”,全面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质效双升

  一是着力为基层减负赋能。创新打造执法“吹哨”机制,聚焦水电燃气加价、非法倾倒建筑废弃物等20余个重点执法领域,90%以上基层反馈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推动取消两类案件量排名指标,各街道案件总量同比下降77.2%,实现执法“量”与“质”有机统一。二是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创新开展“我们一起执法”“小班授课·以案说法”等26场执法业务指导活动,基层执法水平和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双提升”。在全市首届“沙场秋点兵”执法竞赛斩获丰硕成果,获全市团体八强、全市十佳优秀案例、1名执法人员总分排名全市前十。三是着力强化“互联网+”监管执法。创新远程视频执法,检查企业920家,相关经验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通报表扬。全市率先打造工地“AI 云哨”和“空中云哨”监管体系。四是着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创新开展“案源治理”专项行动,组建区街交叉评查队伍,对重点领域实施穿透式监督,实现执法单位100%覆盖、处罚案卷100%覆盖。

  (四)突出“四个深化”,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商事调解标准化试点。与深圳市司法局联合编制发布《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团体标准,填补商事调解工作统一标准方面空白。二是深化涉外法治建设。邀请华为首席法务官授课,为企业开展涉外业务提供法治保障。举办涉外法治服务交流活动,搭建对接平台。三是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样板,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举办系列知识产权高规格论坛,覆盖一批科创企业、3000余名企业家。四是深化数字化城市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数字孪生科学城,获2024全球智慧城市大会最佳场景驱动倡议大奖。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务服务+”,获评深圳市区级营商环境建设优秀案例。

  (五)突出“四个推进”,全力构建基层治理法治化新格局

  一是推进普法阵地建设。高质量建成光明法治公园,获评“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基层阵地”。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获评“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等称号。二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调解矛盾纠纷成功率达97.33%,经验做法被国家信访局转载,连续三年获评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区。劳动仲裁结案率达92.84%,居全市前列。公安领域“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国满件满意率排名全市第一。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打造“法治前哨站”基层治理法治化服务模式,下沉法治顾问团370人,开展法律服务2982次。四是推进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打造“小分格”源头治理模式,通过群众扫码等方式及时排查应对突发事件,99.64%基层治理事件在“格”内得到解决,大量突发事件化解在基层,获评2024年走好新时代网上群众路线“十大创新案例”。

  二、存在不足

  在2023年度“法治深圳建设”考核中,因执法案卷不符合要求、存在行政败诉案件、商事调解试点工作未按时完成等被扣分,以及在专项法治督察中发现存在“部分单位执法人员在编但被抽调”“部分单位执法案件逾期未向法院申请行政非诉审查”问题。今年以来,光明区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取得了以下成效:强化依法行政意识,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全面提高;抓牢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执法人员在编在岗得到保障;处罚执行落实到位,执法案件质量全面提升;加快推进商事调解试点任务落实,出台团体标准。

  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还不够强。二是区街联动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亮点深挖总结得还不够。主要原因剖析如下:一是法治培训形式相对单一,培训计划的系统性、科学性还存在欠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学习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基层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专业培训等职责落实得还不够;三是法治建设与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融合,各大法治领域的成效亮点还需继续在做深做亮上下足功夫。

  三、下一步计划

  (一)聚焦统筹调度,推动法治光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丰富各类培训形式,大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抓牢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压紧压实各级主体责任。三是持续强化法治督察。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穿透式法治督察,提升法治督察的深度与广度。

  (二)聚焦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筑牢依法决策法治屏障。抓实重大行政决策“应纳尽纳”,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纵深推进首席(总)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实现全覆盖。依托各单位法治队伍、法律专家智库等“内脑+外脑”效用,攻坚重大复杂疑难法律问题。二是全面优化复议应诉工作。以“应诉+复议”双十二条为引领,打造“应诉+复议”新机制,统筹全区法治力量资源,加大复议纠错力度,全力实现应诉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区街联动,以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两化”建设为抓手,做好新一轮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完善“五个一”工作体系,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版本,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

  (三)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为切入口,深度打造形成“统筹执法+扫码入企”模式。深化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双招双引”,依托光明法务大厦,谋划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实训基地,护航企业“走出去”。二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总结“法治前哨站”经验,深化社区民主决策、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聚焦“五化四到位”,深化信访工作法治化。三是抓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八五”普法收官,推动人民调解等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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