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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5年 02月 2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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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光明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各项要求,纵深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在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聚焦重点内容,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举办党组书记讲“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动光明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党课,推动全体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切实履行局党组对统计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局党组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纳入法治化轨道。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会,专题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有关工作,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局党组带头学法普法,邀请驻点法律顾问现场授课,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三)健全完善统计法律制度体系。一是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探索将统计监督与审计、纪检、巡察监督协同贯通机制。与区委巡察办联合印发相关文件,建立日常及巡察前信息共享渠道,以“零容忍”的态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二是优化统计服务职能,加强企业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区街合力,在统计报表填报、统计关系迁移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面的统计指导。不断提升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结合上级统计部门相关规定,制定《光明区调查单位区内统计关系迁移管理办法》,强化数据质量全过程管理。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积极落实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各项制度规定。2024年暂无重大行政决策开展情况。四是积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统计和执法科负责人担任首席法律顾问,统筹协调处理本单位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深度参与本单位行政决策并对决策合法性把关负责,全面预防和控制本单位法律风险。

  (四)严格规范开展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一是设立执法部门,充实执法人员队伍。2024年7月设立统计和执法科,其中职责为负责组织、指导统计法治建设,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普法工作,依法处理统计违法案件;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2024年新增2名执法人员,目前共计4名执法人员。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录音录像、及时保存执法检查记录。梳理去年执法程序问题并进行一一整改落实。2024年共计开展执法检查8家次,主要检查了企业统计台账及相关生产经营数据等内容,企业数据质量较好,未发现存在统计数据造假等问题。依法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认真做好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有关平台的信息维护、录入工作,做到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实时动态维护。四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配合区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工作,根据案卷评查反馈的问题,认真整改,不断规范执法文书及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案卷质量。2024年3月在区司法局开展的全区第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被评为优秀。

  (五)不断优化提升统计法治生态。一是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安全屏障。集中观看相关警示教育片3次,充分运用“廉明馆”“德淳书室”等教育资源,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让党员干部守牢统计法律和纪律底线。二是打造微观法治小课堂。结合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提高执法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向企业统计员及街道统计系统开展法治宣讲6场次,累计培训300余人次;开展统计执法员专项培训4次,重点培训执法检查程序、检查内容要点、双系统操作、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内容,加强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三是开展统计助企“送学”上门。发挥统计助企服务团能量,围绕经济运行调度统计服务工作,针对重点、难点问题专项培训。积极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光明区“统筹执法+扫码入企”的工作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法入企统筹工作。四是做好典型宣传。利用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先进典型事迹形成正反面案例,开展坚持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围绕“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节点,采取培训、宣传、咨询等多种形式,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社会氛围。

  (六)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职责。一是高质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在规定时间内公开机构职责、工作计划总结、财政决预算、统计信息、人事信息等公开信息内容共计46条。二是民生诉求解决满意度100%。2024年度共收到企服门户工单申请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4条,民意速办工单25条。针对群众申请工单信息,积极迅速研究并及时答复申请人,保障群众知情权。三是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持续推进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统计年报、统计分析、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公开,助力提升统计服务效能。2024年,本单位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具体案件和事项,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光明区统计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一是统计法治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2024年,全区“四上”企业2939家,持有统计执法证件工作人员仅4名,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均非全职,还需承担业务工作,部分持证人员执法经验不足,执法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统计基层力量仍需加强,街道、社区等基层统计人员在数据采集和分析过程中仍存在不规范、不严谨的现象,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日常统计执法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了解不多;统计法治宣传和培训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和创新,部分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相关政策法规的深入解读尚显不足,对普法和执法工作重视不够。三是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路不够开阔。对统计业务问题研究较多,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方面研究不够透彻,比如对新经济、新领域加强统计监督,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认识不深,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技术手段有待进一步探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光明区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统计服务。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统计改革落地生根。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会议精神贯彻到统计工作全过程,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抓好改革创新重点项目,配合做好智慧统计服务平台试点,推进智慧统计系统建设,强化统计云工程成果应用,提升统计数据监测水平。

  (二)以贯彻实施新修改《统计法》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落细落实。狠抓新修改《统计法》的贯彻实施,着力提升统计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分级分类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强化区级、街道、社区及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学习教育,督促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操守;做好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紧扣“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节点,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积极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强统计执法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加强源头数据质量监管,优化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定期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确保数出有据。推进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认真对标对表,明确责任分工,聚焦突出问题,扎实做好专项排查治理后半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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