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亮点成效
(一)夯实法治基础,引领卫生事业发展
一是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通过“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活动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有关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卫生健康各项工作。本年度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二是加强本部门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印发《2025年光明区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各单位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确保年度法治建设落实到位。三是抓住“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定期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到100%。
(二)自觉接受监督,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一是接受行政权力监督。自觉接受广泛监督,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建立疑难案件研讨、模拟法庭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未出现行政诉讼败诉情况。严格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按时答复行政复议机关并配合案件审理,积极通过和解、行政调解等方式化解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二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局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卫生监督咨询、卫生执法投诉等热线电话,依法快速办理,确保群众的信访诉求得到及时调查处理和回复。定期开展信访信息研判,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加强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引导信访人依法有序信访,合理表达诉求。三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组建“疾控+卫监”应急队伍7支,通过“专业互补、功能覆盖”,实现“接报即响应、到场即闭环”,开展卫生应急专项培训6场、应急演练7场,涵盖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疾病处置、医疗监督执法及媒体应对、舆情引导等内容。统筹推进完成十五运会赛事保障、春运保障、U20足球赛事护航、五一科技馆专项保障等重大任务。
(三)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明确执法主体责任。与光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全系统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推进政府履职协同高效。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聘请法律顾问,聚焦政府内部法治监督,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升政府执行力、决策力、公信力。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走在全区前列。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实行“一案一审”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把案件质量关。2025年区司法局共开展7轮案卷评查,累计抽取我局行政执法案卷1440件,占全区抽查案卷总量的39.42%,案卷评查结果均为满分。我局朱向阳同志是深圳市第二届“沙场秋点兵”——“执法深较量·品质圳提升”行政执法综合能力与创新竞赛总结大会中,全区唯一荣获“坚守执法岗位二十年”荣誉称号的执法员。
(四)加强执法监督,增强行业监管实效
一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围绕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等重点领域,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对出租屋、药店、美容场所、养生场所及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排查检查。对发现的无资质机构、人员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坚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切实维护良好医疗卫生秩序。二是深化职业病危害治理。对237家次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指导、风险排查及联合检查,新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448家,完成270家企业专项治理,开展41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共采集检测各类样品713份。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依托“诊所服务监管一体化平台”,对辖区内社会办医疗机构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2025年通过“诊所服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监测辖区社会办医疗机构351家,监管覆盖率100%。
(五)包容审慎监管,不断提升执法质效
一是落实“统筹入企+扫码监督”要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避免执法扰企,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助力营造“无事不扰”的良好营商环境。二是扎实推进“双随机”监督工作。制定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随机抽查计划及工作方案,抽查结果均已录入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并按要求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质效。认真落实《光明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实施方案》,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审等工作,共开展4场4人次监督检查。
(六)聚焦服务提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机构审批和监管权限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行政审批下放事项的衔接和落实,强化医疗卫生行业准入管理。二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深入做好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工作,强化行政审批与监督执法之间的有效衔接,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重”。三是落实政务服务改革。不断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卫生健康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2025年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累计受理2298笔,满意度100%。
(七)压实普法责任,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2025年光明区卫生健康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工作、责任主体,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教育阵地作用。二是广泛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六一儿童节”等时间节点,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累计惠及服务对象逾5000人次。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依法治理。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监督指导,做好医疗美容科普知识、法律法规、医疗纠纷化解、典型案例等内容的推广传播,推动医院严格按要求开展年度全面自查、季度日常自查和专项自查,2025年我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率均为100%。
二、存在不足
2025年,光明区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在行政执法规范化、行业治理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学习成果转化仍需加强。法治学习培训总体实现常态化,但在结合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行政执法实际和行业治理难点方面还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以学促干的转化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重点领域法治改革能力有待提升。在医疗机构监管、行政执法方式创新等方面,改革探索仍以局部推进为主,系统性谋划和整体协同推进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创新举措的示范带动效应仍需进一步释放。三是基层法治支撑力量仍显不足。随着行业监管和执法任务不断增加,基层法治力量配置、资源统筹和协同机制仍需进一步优化。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法治引领,持续推进依法治理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求,锚定“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持续提升工作法治化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卫生执法工作规范高效
狠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案卷培训和评查,以案卷质量提升倒逼办案能力提升,定期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强化执法队伍管理,严肃执法纪律。
(三)强化法治教育,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
加强医疗行业法治培训和普法宣传,围绕卫生健康领域政策法规和新修订法律法规,分层分类开展学习培训和解读宣传,持续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和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注重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实践相结合,拓展普法教育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为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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