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为人力资源领域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根基更加牢固。一是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笃学践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3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2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组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以上,发《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读物54本以上。
(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落地。局主要领导始终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推动法治建设与人力资源业务同规划、同部署、同督促。主持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会、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会等,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压紧压实工作职责。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报送“局长讲法”选题,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5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员学时不少于40学时,参考率、优秀率100%。严格执行“述职必述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三)行政制度体系稳步执行。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提交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25年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年内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公示工作1次,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6件。三是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效。印发《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工作制度》,对24份制度文件、采购公告等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切实将审查要求融入惠企政策制定全流程。四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修订《深圳市光明区处置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召开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安全生产培训会,组织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通过隐患排查、各地安全生产警示案例培训、实操演练及互动宣传,提升机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强化编外人员管理。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强化编外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关于规范编外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的工作指引》,构建全方位监督管理机制。六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其在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治培训讲座和处理其他疑难法律问题的智囊团作用,处理法律事项1000件以上。
(四)行政执法质量全面提升。一是强化行刑衔接。与公安机关通过联席会议、座谈会等会商方式,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今年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立案2宗。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执法结果公示工作,并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审议行政执法案件,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适当。三是做好“标准案”工作。广泛收集各街道执法的疑点难点,针对劳动监察执法问题举办研讨会,结合案例逐一分析、详细解答,确保执法人员深刻领会、消化吸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加大劳动监察领域执法力度。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9家次,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企业16家,相关执法案件在区司法局案卷评查中获全部满分成绩,行政执法未出现诉讼败诉情形,有力维护劳动监察执法威慑力。五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从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执法考试,通过率100%,目前持行政执法证人员共12人。
(五)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一是劳资纠纷预警调度体系迭代升级。迭代完善“1+16+6”劳资纠纷预警调度体系,用好街道“1+10+N”劳动内部工作体系,加大弱信号捕捉力度,我区捕捉弱信号358条,均已排查。二是治理欠薪效能稳步提升。实施劳动领域纠纷隐患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形成12条治欠措施。牵头开展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问题专项治理,协调主管部门做好政府投资、国企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环卫工工资支付工作。组织在企业、工地张贴“安薪在深”维权二维码,引导劳动者通过“安薪在深”平台等渠道反映问题,有力将欠薪线索吸附在辖区。1-12月,我区共接收全国欠薪线索平台欠薪线索6405条,其中一般领域线索3065条,同比下降7.68%。三是“调援裁诉”衔接机制改革集成高效。优化裁援衔接服务,区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法律咨询1857宗,服务劳动者2055人次。落实裁审衔接机制,完善与法院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立劳动争议“调援裁诉”一站式服务中心,打造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协同共治格局。2025年仲裁调解率和仲裁结案率均居全市各区第一。
(六)行政权力内外监督不断完善。一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高效办结人大建议33件、政协提案15件,满意率100%。二是支持配合法院、检察院司法监督。2025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检察建议书1件。三是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每两月邀请两名以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一期行政执法监督评议活动。四是严格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简化优化行政许可流程,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依法及时予以批准。许可决定作出后,按规定及时进行公示,切实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与便利度。五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按程序和时限办理舆情信息、民生诉求和信访件,确保反映人投诉事项得到妥善处置,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六是深化日常监督教育。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制定印发学习教育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清单、学习计划,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关学习54次,区直机关工委对我局学习教育工作开展了2次检查,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认可。七是健全内控机制。修订完善财务、采购管理办法等,经常性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典型案例分析,召开警示教育会2次,学习违规吃喝典型案例、专题视频等16次,提醒和教育干部严肃政治纪律。
(七)“谁执法谁普法”持续推进。一是将普法宣传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在重大普法节点,开展宪法、民法典、保密法、安全生产法等普法宣传活动,利用LED屏、光明就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推送宪法、民法典等图文科普内容。助力用人单位招引人才,搭建博士后政策体系,出台“青苗育才”实习补助、青年博士面试补贴、大学生创业经营补助等人才政策,举办“送政策进园区”“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工地”“光明科学城基础性人才集聚行动方案巡回宣讲”等普法活动50场以上,印制派发就业创业政策明白卡7.23万份、办事指南150本,覆盖辖区企业700余家次、在建工程项目139个。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和培训工作,开展现场规范指导和集中普法培训,重点解读《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覆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01家次,促进机构自觉依法规范经营。二是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打造青春合伙人系列《重生之我在光明搞事业》短剧共5集,巧妙融入我区人才政策、科研环境、产业生态以及辖区内的知名企业和首席工程师等相关内容介绍,在微信视频号、N视频等平台投放,总播放量突破5万次,转发量超过2000次。三是深化“阳光仲裁”普法服务。印发《光明区2025年“阳光仲裁”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巡回庭”“直通车”“定制普法”等“阳光仲裁”普法活动24场次,发放仲裁建议书145份。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的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劳资纠纷化解力量不足的问题。落实分类分级培训机制,深入推进《光明区2025年“劳动讲堂”大学习大提升工作方案》落实落细,组织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员岗前培训等系统培训,提升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队伍执法和化解劳资纠纷的能力。二是针对普法工作渗透力不够的问题。组织各街道劳动部门开展劳动法律“送法进社区”活动,以社区为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宣讲会,通过视频动画等形式,围绕员工入职、在职、离职三个环节开展劳动法讲座,共有700余家企业负责人或人事负责人参加,有力提高了企业守法意识和劳动者法律知识水平。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普法力量与业务发展需求方面的匹配性有待加强。主要原因在于当前普法模式缺乏对社会组织、志愿者的引导机制,跨部门协作未形成合力,宣传渠道较为传统,外部力量参与渠道不畅,普法队伍难以壮大,资源投入不足,难以支撑多维度、高频次宣传。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责任层层压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提高劳动关系治理质效。强化“1+16+6”区劳资纠纷预警调度体系,细化各职能部门落实排查和梳理弱信号责任。实施根治欠薪系统工程,指导督促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开展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行动,携手净化辖区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开展未成年工劳动权益保护专项检查行动等相关专项执法,保障未成年工及实习生合法劳动权益。强化五级体系劳动调解组织标准化建设,推动社会化调解员“持证上岗”,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调解。
(三)做细精准化普法。积极联合司法、法院、社保、街道等部门开展送法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联动全球青年人才中心、就业驿站,探索开展“主题月”活动,为各类人才、重点企业、科研院所、产业园区提供政策宣讲等服务。加强“阳光仲裁”品牌建设,全年开展“阳光仲裁”普法活动20场次以上、发放仲裁建议书140份以上,进一步提高普法精准度、扩大普法覆盖面,营造依法用工良好氛围。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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