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城管工作实际,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法治建设、“营商环境提升年”和“治理能力提升年”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推进全年法治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认真对照《深圳市光明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方案》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齐开展、共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每年主动向区委区政府及市城管局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纳入会议安排,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和总结会,研究解决城管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建立起领导有力、上下协调的推进法治政府工作体系。
(二)开展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我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从局领导到中层干部都能带领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我局全体公务员共18人在线进行普法学习,积极参加学法考试,其中学法参与率100%,考试优秀率100%。通过不断强化内部学法,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执法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筑牢法律风险防控基石
我局深入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律,着力构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的长效机制,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要求,与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和北京润朗(深圳)律师事务所,分别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和行政执法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并报司法局备案,全面负责我局涉法工作,全年审查行政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449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目前,法律顾问制度已覆盖城管系统的各个领域,由最初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性工作向提供行政决策论证、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行政行为等各项工作延伸,使法律顾问制度在大范围、深层次发挥作用。
(四)坚持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督促、指导各街道执法队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共立案3232宗,结案3232宗,罚款4459008.83元。同时,我局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面摸排城管领域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各街道执法队整改,以案卷评查为抓手倒逼行政执法水平提升。另外,全面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协调、监督、指导、培训、考核工作,起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会商制度、联动协调制度、线索移交规定、培训管理规定等配套制度(征求意见稿),拟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推进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为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了本系统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重点加强审批环节的监管,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规违法行为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中。一旦出现吃拿卡要、违规处罚、违规许可等行为,一查到底、严肃问责,依法追责,确保我局的执法行为合法合规,保持执法环境的风清气正。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通知要求,我局着力提高行政服务事项即办件率和时限压缩率,提高行政服务效率。18个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中8个事项实施即办,即办件率为61.54%,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时限压减,时限压缩率为85.38%;6个事项已委托街道进行办理审批,我局进行监督指导,实现群众就近办事,就近提交材料,减少跑腿率;7个事项入驻电子证照系统,实现全流程网办,所有事项均不收费,提高行政办事透明度,降低权力寻租空间。
(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光明能源生态园项目建设。制定了《光明能源生态园项目重大行政决策、稳评、环评流程图》,梳理出决策启动、决策草案拟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等9个环节的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及分工,确保项目按照重大行政决策要求有序推进。目前,项目已完成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已确定建设单位。
(六)开展学法用法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1、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实现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机制,明确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各项培训工作之中,组建了以各街道执法队员为主的普法队伍,参加市城管局统一组织的各类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实现以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促进依法治区;以抓城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带动下属管养单位、施工单位学法、守法;以抓基层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促进依法执法、普法。
2、在日常行政执法指导、监督过程中,重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要求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规范的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和“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在日常服务和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服务和执法的全过程。
3、通过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对广大市民进行城市管理领域的普法宣传。针对辖区居民反映的养犬、黑煤气等问题,制作文明养犬、打击黑煤气等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手册,印制3500份通过社区宣传栏张贴和设立摊点发放等方式向市民提供文明养犬和拒绝黑煤气指引,有效解决困扰辖区市民的难题。让市民进一步了解城管领域法规规定,进而理解和支持城管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
二、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稳步推进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普法工作方面,虽然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了普法活动,但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活动效果无法客观评估,后续工作改进缺乏参考。同时由于群众文化水平不同,生活环境不同等,对普法工作者的素质提出更高要求,普法工作效果也更难以有效保障。二是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虽然我局有组织各街道执法队开展执法业务专题培训,但是仍然存在执法不规范的现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仍待加强。三是在行政执法案件录入方面,由于录入工作量大、系统对接不顺畅、操作不熟悉等原因,存在超期录入的问题,数据录入的及时性有待加强。
三、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战略目标和具体部署,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在普法宣传方面,我局将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喜闻乐见的内容,深入浅出的解析,提升普法效果。通过在公园张贴法律公示牌、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拍摄普法视频等多种形式,将普法工作触角进一步深入不同人群,不断扩大普法宣传面的同时提升普法效果。通过邀请专门法律人才、宣传人才,在对内对外普法工作中进一步提升普法内容的合法性与可读性、可接受性,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效果。
在执法培训方面,我局将根据改革相关文件要求,联合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落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并重点针对违法行为多发领域、疑难复杂领域、涉安全生产领域的执法事项开展专题执法业务培训,同时兼顾对心理压力调适与疏导、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新闻媒体沟通与技巧等专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效规范执法行为。
在行政执法案件录入方面,我局将按照法治政府考核要求,加强对街道的监督检查,联合区司法局、政数局、市监局等相关部门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办案系统的运用进行指导及培训,确保行政执法案件数据录入及时、完整、规范。
特此报告。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