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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1年 11月 1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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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力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深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要求,严格依法推进人力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夯基础,法治建设显著增强

  一是依法履职尽责。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导。先后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部署会2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次,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组建50人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并坚持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人财物保障。二是落实全面学法。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过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法治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宪法、民法典、劳动法等法律法规2次,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体公务员共13人在线进行普法学习,积极参加学法考试,学法参与率及考试优秀率均为100%。三是强化行政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集体研究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依法出具合同审查类法律意见书87份、具体事项意见书8份,确保行政行为合法、程序规范。截至目前,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四是完善规范机制。开展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规范性文件4件,确保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有效衔接。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局长走流程”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从业务全链条、线上线下同时着手,共发现问题5项、提出需求1项,制定整改措施5条,规范业务流程和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二)行政审批提效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印发《2021年深入推进行风作风建设工作方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一件事”打包办理。聚焦人社服务领域的高频事项,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备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等业务经办时限压缩50%,推进信息的互通共享,实现服务效能的提升。通过简化流程、数据共享等方式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提供便民服务。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落实告知承诺制,企业办理相关事项,只需作出符合规定的承诺,无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办理时限基础上提速,用心服务企业、群众,助力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三)执法规范严要求,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面系统记录,并及时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专门成立案卷评查工作小组,邀请市人社局开展案卷评查专题培训,学习最新案卷评查标准,每季度定期开展案卷自查自纠,全年共配合开展案卷评查4轮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规范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及时维护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执法业务信息,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每个环节均在7天内完成录入,做到行政执法基础要素信息齐全、职权信息动态维护、执法人员信息动态更新、执法案卷全面及时纳入监管。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每季度随机抽取辖区6家用人单位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全年共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28家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4家次。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高温劳动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健全案件受理机制,强化期限监控,确保案件办理“零超期”。

  (四)接受监督作表率,权力运行依法规范

  一是畅通行政执法投诉和监督渠道。在本单位显著位置放置执法投诉举报箱,在本单位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对举报投诉信息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处理。二是依法公开执法信息。大力推行阳光执法,及时报送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统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广大社会群众监督。今年以来涉及的1宗行政复议、2宗行政诉讼,均已按要求提交应诉材料,积极答辩应诉,未出现复议、诉讼败诉案件或收到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等情况。

  (五)社会治理促和谐,劳动关系保持稳定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加强劳资纠纷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测,跟踪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劳动关系实际情况,强化风险评估,定期研判劳动关系形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将涉迁企业纳入劳资纠纷重点关注企业信息库,排查涉迁企业918家,有效预警并化解联明、英光、贸杰公司搬迁案。二是妥善化解隐患。修订《光明区劳资纠纷预警机制实施方案》,实施“红黄绿白”四级分类管理措施,着重检查重点企业4135家次,平稳化解华圣达、海鹏信公司搬迁案、大友钢铁劳动争议案等30人以上劳资纠纷。加强新兴领域劳动权益保障,稳步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引导3家企业新设立委员会,创新设立3家企业劳动争议巡回调解中心。截至11月14日,劳资纠纷共计9545宗,化解量为9510宗,化解率为99.63%,无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办理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欠薪线索1007条,办结率96.55%,居全市前列。

  (六)仲裁服务创实效,纠纷化解提速高效

  一是仲裁案件结案率保持前列。当前结案率89.25%,前三季度结案率保持全市各区第一。1-10月受理劳动仲裁案件2448件,同比增加12.55%;涉及劳动者3466人,同比下降7.65%;审结2216件,同比增加8.26%。二是仲裁案件处理提速增效。依托E仲裁服务平台,采取“互联网+仲裁”模式,高效便捷服务当事人。探索“调援裁诉”深度衔接,畅通仲裁与调解、诉讼的衔接机制,完善疑难问题共同研讨、重点案件共同研判和典型案例共同发布等协同机制,有效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三是仲裁社会效能稳步显现。开展“阳光仲裁”主题活动,举办仲裁“巡回庭”“直通车”活动5场;开展“送法上门+仲裁建议书+用工指导”企业服务活动40余场,营造和谐健康劳动用工环境。

  (七)普法宣传显实效,法治氛围更加浓厚

  一是开展“送法入企”专题定制普法活动。组建普法讲师团,针对企业亟需了解的电子劳动合同、竞业限制等劳动用工问题,通过法条释明、案例剖析、现场答疑等形式进行专题普法。开展“送法上门+仲裁建议书+用工指导”企业服务活动,采取向企业提供仲裁建议书“用工体检”等柔性法律服务方式,开展法律释明和风险提示,帮助企业提升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能力。二是开展“送法到基层”劳动普法宣传活动。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赴街道、社区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2500余册,“零距离”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0余人次。制发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到工业园区派发普法宣传折页1.2万份,张贴海报900张,引导企业依法招工用工,指导劳务工通过正规渠道就业和理性维权。三是开展“阳光仲裁”主题普法活动。采取“互联网+仲裁”模式,组织企业100余家开展“云观摩”以案释法,让企业代表及其劳动者“足不出户”实现“云学习”。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2021年,区人力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由于人员流动,新进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部分执法人员对办案流程的具体细节不够熟悉,对个别法条把握不够精准。二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辖区企业数量多、用工规模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水平参差不齐,需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区人力资源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加强人力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助力光明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学法用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建设适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制度,带头尊崇法治,树牢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狠抓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劳动保障、就业创业、人力资源服务、专干管理等方面,涉及光明人才港建设等局重要行政决策等法律事务环节,让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及决策建议,提升法治政府工作水平。

  (三)狠抓行政执法。坚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决定法治审核等工作。加大对街道劳动执法部门的监管和指导,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分析研判等实操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案卷评查作为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程序、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借助法律顾问等资源,加强执法案卷法制审核,切实提高案卷质量。

  (四)狠抓依法调处。依法办理信访及劳资纠纷案件,维护辖区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壮大劳动争议调解队伍,完善联动调解机制,构建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在企业建立“巡回调解中心”,下沉调解力量,把劳资纠纷化解在厂区内。加强劳资隐患排查预警,及时掌握突发性、苗头性隐患,妥善处置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根治欠薪攻坚行动,加大恶意欠薪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定期曝光重大欠薪违法企业,力争实现基本无欠薪目标。依法打击劳动违法行为,加强日常巡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高温劳动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狠抓仲裁质效。深化劳动仲裁依法办案方式改革,推广要素式办案模式,提升仲裁办案质效,确保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办结。完善案件分类处理机制,实现繁简分流、简案速裁。优化“E仲裁”“微仲裁”等“互联网+仲裁”服务,实现更多案件全流程网办。继续开展观摩庭、直通车等特色普法活动,用活用好仲裁建议书,举办以案说法等“法治公开课”,从源头上防范劳资纠纷。

  (六)狠抓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活动融入人力资源工作各方面,打造劳动专业诉求服务中心和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引导企业依法用工、群众依法维权。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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